2019年,山东省济南市在全国和山东省营商环境考评中均名列前茅。济南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要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
减少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做好减法。一是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直接在线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在线获取,减轻企业负担;二是逐渐消除电子采购与纸质采购并存的双轨制现象,促进政府采购线下交易向线上交易的转变,减少专家和相关当事人权重,维护采购活动公平竞争;三是取消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四是推进预付款制度改革,要求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做好服务加法。首先,下发《政府采购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编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指引》,指导各采购主体依法依规组织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次,推进付款提速改革,实行全流程电子支付,要求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第三,市本级及县区全部实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扩大网上商城采购范围和供应商数量,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最后,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建设,推进政府采购系统与财政资金支付系统互联互通,引导和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建立适合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信用融资的产品和模式,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