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冬奥会筹办进程备受关注。通常来说,筹备这样的大型赛事活动,涉及场地布置、餐饮、住宿、评委费用、志愿者补贴、医务人员及急救药品、广告宣传、疫情防控物资等,政府采购必然成为必不可少的一环。那么,赛事服务采购项目究竟怎么做呢?有哪些规范或者标准呢?是合成一个包还是分包好呢?
整包采购比分包采购更有优势
“赛事服务采购目前没有可以直接套用的规范或标准,采购人应该按照项目特点编制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可以根据行业和预算合成一个项目采购。”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东律师介绍说。
湖北省荆门市财政局宋军认为,赛事服务项目整包采购比分包采购更有优势,由专门的公司来营运管理赛事,更能明确责任。这也是今后服务采购的大方向。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随机查阅了近期的四个赛事服务采购项目,都不允许分包。其中两个项目采用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另外两个是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评分方法均为综合评分法。操作方法各不相同,例如,《某市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项目》引入了绩效评价。即活动举办完毕后,中标供应商须完成对比赛场地恢复、清洁等工作后,根据采购人制定的绩效评价表,进行绩效自评,连同验收报告、财务费用清单等材料,采购人根据绩效评价体系对中标供应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和项目验收。评价内容包括:项目投入指标、项目产出指标和影响力指标三部分。其中,项目投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实施方案情况、工作团队能力情况、资金投入情况等;项目产出指标主要评价现场布置、新闻宣传、卫生防疫及医疗救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全保卫、志愿者服务、招商推广、赛事服务和场地布置等;影响力指标主要考核社会影响情况和满意度测评情况。
张东认为,《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在“三公一诚”的基础上新增了讲求绩效的原则,合同的主要内容也相应增加了绩效指标。对于赛事服务项目来说,绩效评价和民事追责应该是比较好的监管方式。
赞助支持不可作为加分因素
据了解,一般大型赛事活动都会有企业冠名和赞助。对此,有的采购文件明确提出,本次活动的冠名和赞助权益归成交人;有的采购文件还将供应商对体育赛事活动或体育设施建设提供赞助支持作为加分项。那么,将供应商对体育赛事活动或体育设施建设提供赞助支持作为评审因素的加分项,是否合理呢?
“易采通有问有答”专家给出的答案是不合理。供应商对体育赛事活动提供赞助支持,该体育赛事活动为其做了对等的商业广告宣传;供应商对体育设施建设提供赞助支持的,属于企业向社会公益事业捐款,可能得到了相关税收扣除或优惠。将“供应商对体育赛事活动或体育设施建设提供赞助支持的,作为评审因素的加分项”,其实是变相将供应商的商业广告宣传和公益事业捐款,作为评审因素的加分项,对类似供应商给予了照顾。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情形;容易引起参加投标供应商的投诉,应当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