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做政府采购时,从来没觉得这项工作有什么难的,上岗两个月来,我体会到了这项工作的不容易,来参加会议前我还在办公室和一个供应商‘喝茶’。”在一次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期间,一位地市采购办负责人在交流经验时如是说。“喝茶”有什么好“吐槽”的呢?
原来,这位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说的“喝茶”是接待一位挑毛病专业户。据他介绍,这位供应商基本上每天都会去他办公室找他。反映的问题不是招标公告有问题,就是中标公告有问题;不是怀疑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有“串通”,就是怀疑代理机构向其他供应商泄露信息……而其反映的问题,既不采用书面形式,也不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让其依法质疑和投诉却充耳不闻……这位从业人员还没说完,就有在座的一位同行忍不住打断了他的话说:“你说的该不会是XXX吧?”得到确定的回答后,其他在座的同行异口同声地说:“他呀!”
笔者打探进一步了解到,这个人就是以一家供应商的名义,在该省政府采购活动中各种找毛病,据说还利用此招帮助一些供应商实现项目废标,进而获取不正当利益。此举让不少从业人员深受其害,一位从业人员就对笔者说:“有一次,我在忙着处理一起投诉,没有顾上听他说,他还表示,‘你们天天说优化营商环境,供应商来反映问题,你们都不爱听……’”
在笔者看来,优化营商环境恰恰应该严厉打击这种乱投诉、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对于政府采购的建议可以口头提出,但对于政府采购的质疑投诉,要求其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回复。据笔者了解,不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人力都是非常有限的,如果过多精力分散在应对此类捣乱者身上,势必会影响到其他工作的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