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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以基本账户所盖公章不规范为由判定保证金无效,合理吗?

案例 | 以基本账户所盖公章不规范为由判定保证金无效,合理吗? 政府采购信息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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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首发自“政府采购信息网”公众号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保证金

开户许可证

客观公正



案例回放

某学院委托某集采机构(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了“家具家电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集采机构于2019年12月17日在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开标后收到A公司质疑函,质疑事项为:评标委员会以其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作废标处理的行为不合理。集采机构收到质疑后向A公司进行了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有要求保证金应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进行交纳,评标委员会认为A公司提供的基本账户所盖公章不规范无效,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判定保证金无效而废标。A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遂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随后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对项目进行复查,发现B公司未提供基本账户存款开户许可证却通过了保证金的有效性审查,并且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因此应采购人要求,集采机构中止发布结果公告并暂缓执行该项目。


财政部门受理了A公司的投诉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集采机构进行调查,并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查,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性为:提供“保证金以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交纳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该要求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有关规定不符,招标文件编制时没有及时查新。经确认,投诉人A公司在开标前已将投标保证金提交至招标文件指定的帐户,且在投标文件提供了投标保证交纳凭证,满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要求。在符合性评审阶段,B公司未提供基本账户存款开户许可证却通过了保证金的有效性审查。原评审专家对各投标人评审存在标准不一致,且对投诉人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文件所盖公章不规范,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认定存在错误。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问题引出

以基本账户所盖公章不规范为由判定保证金无效,合理吗?



专家点评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了保证金有效性以提供“保证金以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交纳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开户许可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一种开设基本存款账户的凭证。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但根据《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规定,在分批试点基础上,2019年底前完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后由开户行出具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作为证明材料,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未能及时查新。


目前政府采购一些地方已经取消投标保证金,是否需要收取保证金可以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性,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必须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有效以招标文件规定缴纳的金额、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到账,在符合性审查中由评标委员会做出认定。


另外,在本案例中,评审专家的做法也有欠妥之处,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六条规定了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指的是评审专家应当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准、良好的学术作风和求真的科学品德。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能够为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评审专家确保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评审。应当与政府采购当事人保持不偏不倚的关系,不得偏袒任何一方或对其持有偏见和歧视,要公正地做出评判。切不可一把尺子两种标准,要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法规适用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三条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中要求参加谈判或者询价的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作者单位: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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