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产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但投标时按招标参数响应属于虚假投标吗?即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响应且无偏离,而产品的真实参数实际优于招标文件。
在政府采购中,技术参数响应分为无偏离、负偏离和正偏离,其中负偏离和正偏离都属于偏离。作为供应商,参数应根据自己的所投产品如实填写,而不能复制粘贴采购文件上的描述。
对此,易采通App“有问有答”频道的专家认为,由于不同产品的设计出发点或关注点不完全相同,比较某一设备的技术参数不能光比较个别技术参数,否则没有意义。比如过载能力指标的提高可能是以牺牲产品的使用寿命或可靠性来达到的;自动控制系统的静态性能指标的提高可能是以牺牲系统的动态性能指标来达到的。甚至有些产品的技术状态本身就是可以根据不同用户的不同需求而进行设定或调整的。因此,只有当实际产品的所有技术参数均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参数要求,且招标文件未规定的其他技术参数也都优于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参数时,才可以判定所述情况不属于虚假应标。因为往往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都是不完整的,或者是只关注了部分技术参数的。否则,就需要有关专家来作出判断了。
其次,除有特殊说明之外,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所有指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均应理解为是招标人可接受的最低要求。也即,当对应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是越小越好时,则指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应理解为是上限值或最大允许范围;当对应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是越大越好时,则指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应理解为是下限值或最小允许范围。否则,如果要求某一机电产品的平均失效间隔时间必须刚好等于3000小时,或者要求某水泵的扬程刚好等于12.34米,或者要求某一空调设备正常工作时的空气噪声刚好等于75dB(A)的话,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