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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式”管理,湖北代理机构须“谨慎驾驶”

“驾照式”管理,湖北代理机构须“谨慎驾驶” 政府采购信息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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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湖北省财政厅日前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自然年为记分周期,每周期记分总分为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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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首发自“政府采购信息网”公众号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作者:崔卫卫 通讯员 陈静


2022年7月1日起,湖北省财政厅开始对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进行“驾照式”记分管理。湖北省财政厅日前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自然年为记分周期,每周期记分总分为12分。《办法》明确了65种扣分情形,按照行为轻重情形分别对应记3分、6分、12分三档。被记满12分的代理机构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015年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实行网上登记管理后,政府采购代理市场准入‘零门槛’,代理机构数量迅速增加。截至2022年5月,在湖北省注册的代理机构有2118家(含省外注册省内执业389家)。但部分代理机构存在依法采购意识淡薄,执业水平和能力过低,导致政府采购领域投诉频发、纠纷不断。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代理机构加快转型,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出台了《办法》。”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提供依据


据了解,《办法》共有5章,分别是总则、代理机构管理、记分考核、记分项目及分值和附则。主要适用于在湖北省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代理机构。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代理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的记分管理,记分情况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代理机构记分情况由各级财政部门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在网上一目了然,供采购人参考选择代理机构,以此促进代理机构提升专职人员业务素质和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代理机构。有的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时存在一定盲目性,选择的代理机构可能与代理的采购项目不相适应。《办法》规定,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记分考核结果等,从代理机构名录中择优选择代理机构。同时,应完善内控制度和代理机构进退机制,定期进行动态调整,接受各方监督。


65种情形将被记分


《办法》明确,记分考核是对代理机构内部管理、业务操作等情况进行量化比较的管理措施。记分考核的基础分为12分,考核周期为本办法实施之日起的每个自然年。一个记分周期满后,记分分值累加不足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根据《办法》,代理机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由各级财政部门对其进行约谈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整改时间为90天;代理机构连续在两个记分周期内均记满12分的,第二次整改时间为180天;连续在三个记分周期内均记满12分的,第三次整改时间为360天。采购人委托整改期内的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需事先向同级财政部门作出书面说明。


据介绍,《办法》列举的65个情形中记3分情形38个,占59%,主要包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编制采购文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组织评审活动、执行内控制度等方面的问题;记6分情形17个,占26%,主要包含选择采购方式、处理询问质疑、被检查时报送信息等方面的问题;记12分情形10个,占15%,主要包含登记注册时提供虚假材料、不当手段获取采购代理业务、与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恶意串通等情形。值得注意的是,在采购活动重要节点,代理机构未对采购人、评审专家予以提醒,未对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不当行为进行阻止的,也在记分范围之内。


质疑处理不当将被记分


《办法》规定,湖北省对代理机构记分管理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财政部门主要通过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评价和日常受理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信访等发现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处理政府采购询问、质疑是代理机构的职责,不少供应商向财政部门投诉,是由于代理机构对质疑处理不当而引起的。”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将代理机构处理质疑不当引起投诉或多次投诉事项成立的情形作为记分项,比如询问、质疑答复未针对询问、质疑的事项,导致投诉成立或一年内收到三次以上投诉的记6分等。倒逼代理机构重视政府采购质疑,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政府采购投诉举报频发多发的问题。”


记分管理避免“一刀切”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不记分的情况。代理机构能够提供足够证据证明不存在主观过错,或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财政部门可以不记分。


“这条体现了包容审慎原则,避免‘一刀切’记分,彰显财政部门包容审慎执法、文明执法,引导、促进代理机构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说。


上述负责人表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驾照式”管理,加强代理机构在市场调查、产业发展趋势研判和采购合同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建设,对于提升代理机构依法执业的意识、规范开展采购代理活动、提高专业化水平,以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提醒在湖北省内开展业务的代理机构,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以免被扣分!


以下为《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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