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财政厅2021年对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升级完善,开发增加了供应商线上投诉相关功能。该功能的上线将进一步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拓宽供应商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提升“互联网+政府采购”融合效应,是推进“数字财政”,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又一重要举措。
据了解,该功能于2021年7月1日起,在省级和济南市(不含市本级)试运行。经过近半年的时间的试运行,已具备在全省推广的应用条件,自2021年12月25日起,在全省范围推广使用。那么,供应商“线上投诉”具有哪些优势呢?
通过线上发送的电子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在线上投诉功能开启的同时,线下投诉依然正常受理。若供应商就同一项目同时提起线上、线下投诉,内容不一致的,将以线上投诉为主。提起投诉的具体时间不一致的,以先发送时间为准。
标准统一,“沉浸式”录入投诉信息。为方便没有维权经验的供应商,系统设计易用方便,可提供详细的线上投诉流程指引,供应商可按投诉系统规定的界面录入诉求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标准统一的提起投诉需要填写的表格,方便当事人维权。供应商再也不用担心投诉书不规范,进一步减少了当事人修改补正材料等重复工作。
提供多类文书模板给各采购当事人和财政监管部门参考。包括《投诉书》《关于限期补正政府采购投诉材料的通知书》《政府采购不予受理告知书》《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恢复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调档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处理决定书》。方便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了解行政裁决处理各环节要件,使财政监管部门办理政府采购投诉更加合法、规范和高效。
实现投诉处理档案全流程电子化保存。除要求各采购当事人上传申请和答复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外,还要求各财政监管部门将《调档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处理决定书》等文件,通过线上发送给相关当事人。实现了材料留档,以便随时查询相关信息以及接受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供应商“线上投诉”提升了山东各省行政裁决处理信息公开透明程度,是“数据多跑路,办事少跑腿”在政府采购领域再升级,降低了现场送达、纸质邮寄等投诉成本,提升了政府采购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了山东省政府采购的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