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首次以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组织实施乘用车全省联动采购,项目评审历时四天三夜圆满完成,标志着山西省在探索框架协议采购标准化建设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服务对象覆盖全省148个行政区划,包括省本级、11个市本级以及各区县。为确保项目采购需求及分包设置科学合理,满足全省各预算单位多样化采购需求,同时让更多汽车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真正实现采购结果“价低质优”,中心用了大量时间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以多种形式征求了意见。”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一方面,收集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剖析查找公务用车同类车型共同点作为采购需求制定的一部分。另一方面,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发放问卷等方式征集采购人、专家、供应商等各方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105份。也向其他兄弟省份取经学习,包括浙江、江西、安徽等。通过以上方式,中心大致掌握了乘用车产业发展情况、市场供需情况、车型历史成交信息情况以及可能涉及的车型升级更新等后续采购情况,设置了涵盖轿车、越野车(SUV)、小型客车(商务车)(MPV)及大中型客车在内的43个采购包,最大程度确保需求标准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多为省外企业,相较于以往线下传统的纸质招标方式,本次采购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在线上递交投标文件,“不见面”开评标,真正实现了参与采购活动“零跑腿”“零费用”,有效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中心认真做好组织评审、现场见证、隔夜评标、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系统运行平稳、评审严谨规范、服务便捷高效、安全管控到位。
同时,中心坚持把“清廉交易”贯穿项目全流程,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在征集文件制定上,实施集体评审制度,在单人审核文件的基础上,增加集体研究会审环节,力保采购文件公平公正,政策落实规范精准。
本次乘用车采购项目未涉及新能源车,下一步,中心将以该项目成功落地为契机,将启动新能源车框架协议采购,全力推进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将各项工作推上新的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