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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特别整理了近日易采通网友热议的业内问题与政采同行的精彩回答,看看哪些问题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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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因时间需要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吗?
答:可以,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四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项目中,有中型企业参与时,微型企业可以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吗?
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参考依据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是否还需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如需的话,中型企业是否享受价格扣除?
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工程项目,某施工单位是该项目的设计单位,还可以参与吗?
答: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问:政府采购项目可以0元报价吗?
答:不可以。政府采购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0元报价不符合“有偿”的要求。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四款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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