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河南省财政厅在河南农业大学举办“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河南省直主管预算单位、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院以及市县法检两院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同志和业务骨干,千余人参加本次培训。河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翔煜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邓清海主持。

河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翔煜
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放权采购人
“这次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是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节点组织的,主要任务是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刘翔煜在开班讲话上肯定了河南省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采购人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也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
据了解,为强化采购人主体地位,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河南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赋予采购人更大采购自主权。一是大幅提高采购标准;二是急需的科研设备特事特办;三是赋予采购单位一定的评审专家自主选定权;四是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自主采购进口产品;五是定位网上商城为交易服务平台。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采购人的责任意识,对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优化营商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
放权不放任打出监管“组合拳”
“放权不是放任,放权与严管并重。”刘翔煜表示,去年以来,河南省财政厅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打出监管“组合拳”,进一步强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管理。一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二是严格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监管;三是严查评审专家违规评审。
“这次培训是近年来政府采购规模最大的一次,目的是让政府采购政策更大范围进行普及。希望采购人切实担负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职责,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落实好、落实到位,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共同打造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刘翔煜最后强调。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邓清海
培训期待已久“解渴”又“解惑”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培训现场了解到,本次培训内容非常丰富,分别邀请了政府采购信息报社智库专家、高级顾问曹石林,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宋熙文、赵文康,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厂等老师,讲解采购文件编制和审查实务、采购人主体责任、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实务等。

河南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现场
“这次培训内容信息量很大,采购人主体责任等课程非常实用,让作为采购人的我们对应负的主体责任有了更清楚地认识。唯一遗憾的就是培训时间有些短,让人感觉意犹未尽,下次如果能多安排两天就好了。”参加本次培训的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冯永明如是说。
“这是疫情之后参加的第一场线下培训,我们期待已久。”河南广播电视台鲍大鹏告诉记者,河南省财政厅这两年出的政策办法比较多,因此采购人对政策解读需求比较强烈,这次安排的所有课程都与采购人紧密相关,老师们讲得非常好,实际业务中都能用到。
“这次培训师资很强大,不仅有监管部门的政策解读,还邀请了业界专家授课,课程设置的也非常用心,可以说涵盖了政府采购全流程各方面,感觉收获很大。”河南省司法厅李惠芸感慨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