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江西省南昌市财政局举办“南昌市2024年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市直各部门政府采购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湾里管理局财政办分管领导及政府采购监管科负责人共计300余名业务骨干齐聚一堂,培训围绕采购人主体责任、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典型案例、政府采购活动中法律风险防范、框架协议采购等内容,持续优化南昌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能力水平,增强采购人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

协同作战,为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从国家层面提出了未来三年政府采购重点改革‘整、建、促’路线图,监管部门要与采购人等各方积极配合,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肃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黄贤稳在开班仪式上提出五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政府采购需要很强的专业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坚持长期学习。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通过整改补“短板”,将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与实际相结合,降低政府采购质疑率和投诉率。三是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做好内控制度,构建专业化采购人才机制,编制好采购文件,认真履行职责,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高效实施。四是进一步加强各项政策的落实,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监管部门和预算单位需要共同肩负起责任,规范采购行为重点,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性作用。五是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政府采购业务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监督制约,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公开透明规范,才能筑牢政府采购廉政防线,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黄贤稳
“近年来,南昌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领域深耕厚植、精准发力,通过印发《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举措的通知》(洪财购〔2024〕11号)等一系列制度,推行“信用+承诺”,开展政府采购四方信用评价工作,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等,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了强有力的监管作用,打造出了优质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黄贤稳对南昌市财政局的工作给予肯定,希望南昌市财政局接下来能够更加积极、高效地维护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南昌经济高质量发展。

南昌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超
开班仪式上,南昌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超表示要贯彻落实江西省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工作要求,做好三个方面:一是采购人要切实提高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内控管理,实现“谁采购、谁负责”,同时秉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工作意识,同心协议融入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工作;二是政府采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形成常态化的学习法律法规政策的习惯,不断精进业务能力,时常自警自醒,切实将依法合规开展政府采购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南昌市本级及县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提升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做好政府采购政策“引领者”,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府采购”思维,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结合,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管措施,当好政府采购活动“监管者”。余超特别强调培训人员要遵守培训纪律,积极学习,培训期间不允许私自外出,展示个人及单位的良好形象和作风。
以案说法,分析操作实务技巧
为进一步提升培训成效,此次培训特别邀请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为学员授课。刘亚利从现代政府采购制度、采购人的法定职责、法定权利及法律责任四个维度出发,结合经典案例、以案说法,全面立体深入地讲解了什么是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如何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合格专业的采购人。采购人未开展需求调查,供应商可以质疑投诉吗?“核心部件与主机为同一品牌”设为实质性要求合规吗?一家供应商一次提供两种不同的样品,怎么认定……刘亚利还通过案例的形式,详细分析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重要性。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
另外,南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副科长张新新对政府采购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并且对重点事项进行提醒,比如,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评审因素没有细化量化、采购文件违规设置地域等。

南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副科长张新新
“刘老师结合案例进行讲解,比如物业项目是否需要保安许可证等,对今后更好地服务采购主体很有帮助。”“张科长对投诉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让我们对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与认识。”此次培训中,培训人员听课都很认真,授课老师也受到培训学员的诸多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