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 关注我们
政府采购信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对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发布,对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属于避难逃生产品类别)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原文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对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2025年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属于避难逃生产品类别)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5年2月25日
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加小编微信
13718013710 13717632620
扫描(识别)下方图片二维码即可购买(可开电子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