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案例】科学设置评标要素 避免供应商钻空子

【案例】科学设置评标要素 避免供应商钻空子 政府采购信息
2014-09-16
0
导读:  针对不时出现的虚假应标现象,采购代理机构应做好标前设防、标中细审、标后纠错等工作,并建立审查、共享机制。

  针对不时出现的虚假应标现象,采购代理机构应做好标前设防、标中细审、标后纠错等工作,并建立审查、共享机制。


  案例回放


  某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一个文化活动室配套书柜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专家集体评审,A公司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中标公告发出后,多家未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A公司涉嫌社保金缴费票据造假。


  采购代理机构的调查结果显示,质疑情况属实。同时,另外有6家参与该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也存在资质材料造假的问题。


  采购代理机构将上述情况汇报给该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决定:取消A公司的中标资格,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当地政府采购活动。本次采购废标后重新组织招标。


  引出问题


  采购代理机构应如何防范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应标?


  专家点评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7家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这也暴露出评审专家审查资质证明材料时不严格或不专业的问题。除了审查不到位,供应商敢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还可能存在两个原因:一是资质要求过高,供应商为谋取中标铤而走险;二是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处罚力度不够,甚至不处罚。


  针对这些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应做好标前设防、标中细审、标后纠错等工作。"标前设防"是指在设置评标要素时,要避免出现给供应商钻空子造假的要素,前移资格性审查,发售招标文件时就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质条件,对照招标公告要求供应商提供全部证件原件,复印件则须加盖注册登记地工商部门的审核印章;"标中细审"是指开标时首先审验投标文件外观、投标保证金、法人授权书、印章是否齐全、有无代签字,评标时评委应对有疑点的投标文件启动"问题澄清"程序,不能带着问题评标;"标后纠错"是指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要及时答复供应商质疑,特别要重视针对供应商资质条件提出的质疑,及时纠正评审错误。


  采购代理机构还应建立审查、共享机制。"审查机制"一是指靠专业人士审查,将工商、税务部门有相关能力的专家充实到专家库中,建立专门的资格审查专家库;二是靠项目执行人审查,采取有效措施,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政策、业务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共享机制"是指采购代理机构要充分掌握各地各种费用的缴费渠道和方法,并与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统一的企业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


  法规链接


  《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二)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caigou2003.com



订阅《政府采购信息报》或《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之二)》,请联系010-88589106/88587089-801,联系人:王老师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政府采购信息
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权威、精准的政采资讯,铺设一条采购信息高速通道。
内容 10451
粉丝 0
政府采购信息 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权威、精准的政采资讯,铺设一条采购信息高速通道。
总阅读1.3k
粉丝0
内容10.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