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探讨 | 资产证券化如何助推PPP项目落地?

探讨 | 资产证券化如何助推PPP项目落地? 政府采购信息
2017-03-30
1
导读:PPP资产证券化的意义、困难、风险,财政部专家一一分析解答。

2016年12月,以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为标志,我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大幕拉开,目前已有4单在交易所落地。与此同时,财政部也与人民银行正在酝酿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支持政策并拟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一时之间,PPP资产证券化近期成为行业关注的热点。笔者认为,虽然PPP资产证券化具备多个优点,但鉴于目前PPP项目良莠不齐、配套制度不健全等原因,PPP资产证券化需审慎推进。


PPP资产证券化积极意义


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对于盘活存量PPP项目资产,吸引更多、更广阔的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服务,提升项目可持续性具有较强的意义。


一是盘活存量PPP项目资产。


PPP项目往往投资数额巨大,且投资收回期较长,流动性较差,通过以项目经营权、收益权为基础进行资产证券化上市交易和流通,有助于增强资金流动性,有效降低原始权益人的债务杠杆。


二是解决PPP融资难题。


PPP项目期限长、资金需求大,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有限。资产证券化作为基础设施领域的重要融资方式之一,其产品特征与PPP项目投资收益稳定、回报期较长等特点非常契合,且避免了传统银行信贷对贷款抵押物等诸多限制。通过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丰富了社会资本的退出机制,还有可能获取差价收益,减少了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后顾之忧,从而有助于提高投资人的持续投资能力,进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三是提升项目运营可持续性。


资产证券化以实现破产隔离为特点,通过将PPP项目证券化实现资产在会计上出表,在发行人和投资人之间构筑起稳定的防火墙,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现金流提供了保障,也有助于确保项目运营的可持续性。


PPP资产证券化问题与困难


一是法律制度不完善,PPP资产证券化推广存硬伤。


关于PPP模式的推广应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出台了较多政策文件,但始终没有出台PPP相关法律,且两大部委的政策取向也存在差异,使得PPP资产证券化的大规模铺开存在障碍。例如,目前PPP项目的经营权与收益权无法实质分开,且无法律规范,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能否“真实”存在较大疑问。


二是基础资产权属不清,威胁各方利益。


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要求权属明确,但在一些地区PPP项目的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以土地使用权或土地未来增值作为资本金入股项目公司。而一些项目土地来源于无偿划拨,不归属于项目公司,政府以政府信用作为背书,政策风险较大。


随着PPP项目的逐步规范,以政府信用作为隐性担保的力度可能减弱,土地等基础资产权属不明确、不真实的问题可能爆发,为投资者投资带来风险隐患。如爆发PPP系统性风险,也极可能波及地方政府,在损害政府公信力的同时,也增加了地方的债务负担。


三是过度证券化扭曲PPP初衷。


笔者一直认为,PPP是一种管理模式,而不是融资方式。PPP虽已成为热潮,但不可忽视将PPP简单视为融资工具以及社会资本急于盈利并退出的短视倾向。由于有证券化这一“尚方宝剑”,社会资本和项目公司可能受到反方向激励,不考虑如何加强运营管理实现PPP项目的可持续性,而是通过包装项目实现社会资本退出,造成低质量PPP项目过多,甚至部分项目假借PPP之名来达到自身融资目的。


美国次贷危机的一大标志,即为资产过度证券化,危机之所以发生,重要原因是低质量的贷款可以利用资产证券化打包出售,金融机构缺乏对贷款进行有效风险管理的正向激励,从而为低质量贷款打开了大门。


基于上述原因,PPP证券化的全面推开,可能最终会造成PPP的泡沫化,最终伤害投资者对PPP项目的信心,也最终毁掉PPP事业。


PPP资产证券化需审慎推进


基于上述考虑,笔者认为,PPP资产证券化虽然具备一些优点,但不可忽视其可能带来的风险。综合来看,PPP资产证券化需审慎稳妥推进,切不可一哄而上。近期,需要在以下两方面做好基础性工作。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


应加快建立PPP资产证券化法律体系与制度规范。资产证券化本身在增强资产流动性,激发市场参与的同时,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通过增大杠杆增加了风险。与一般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不同的是,PPP项目各个存续期的主要特点不同,风险也具有多元化的特征。近期,要在抓紧退出PPP基础法律规范的同时,抓紧制定PPP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风险监测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违约处置制度,确保PPP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公开透明,项目健康存续,如发生违约,尽可能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是做实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是PPP项目存续的基础,做实基础资产,首先要加快对土地等基础资产进行确权,对土地权属予以明确,严把准入关,在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为PPP项目的可持续稳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严格管控合同期内资产证券化后的交易风险。


按照SPV公司(特殊目的公司)初衷,合同期内股权投资形成的资产证券化后,一旦发生实质性交易,必然带来股权变更,为一些不法投资主体营造短期套利的机遇,势必引起政府财政风险、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因此,必须健全PPP项目资产的产权界定制度约束,它是资产证券化后交易、放大杠杆率的关键和基础。(作者单位: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我们缺你,你缺机遇,来吧,和我们一起,实现自身价值,燃烧青葱岁月,创见美好未来......

招聘岗位

网站副总编 1名


IT事业部主任 1名


记者2名

有意向者简历请发送至 HR@caigou2003.com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10-88589100-85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转发请注明来源)


了解采购,以下服务号也很值得关注哦~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政府采购信息
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权威、精准的政采资讯,铺设一条采购信息高速通道。
内容 10451
粉丝 0
政府采购信息 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权威、精准的政采资讯,铺设一条采购信息高速通道。
总阅读1.3k
粉丝0
内容10.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