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今年湖北省荆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16年的采购代理业务的监督检查基本结束。此次监督检查活动共检查了10家代理机构,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文件编制、进口产品审批、采购方式变更、信息公告发布、保证金收费标准与退还、采购文件发售、评审过程的规范、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答复、采购资料管理等十个方面的内容。那么,荆门市2017年政府采购监督代理机构检查中的主要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有哪些?记者作了采访。
监督检查四阶段
据荆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荆门采购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采取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模式,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要求所有在荆门市报备并在2016年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机构按要求进行自查,并填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16年度代理项目情况汇总表》,按照检查指标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为重点检查阶段:荆门采购办结合采购代理机构的自查报告,组成检查工作组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在检查前提前三天通知被检查单位。
第三阶段为处理阶段: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别依法作出处理。
第四阶段为汇总报告阶段:对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汇总后形成工作报告,报市财政局。
检查对象三因素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荆门市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对象的确定主要考虑了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各代理机构的自查报告是否认真完成,自查中是否发现问题,整改的措施是否得力等。
二是,结合平时动态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将其作为检查重点,特别是信息发布中经常出现变更、更正公告的,有质疑投诉的。
三是,代理了公众关注度大的民生项目的代理机构,也是此次检查对象。
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道,此次检查的方式以查阅资料为主,开座谈会为辅。首先与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座谈,掌握了解其对政府采购的认识程度和业务水平,然后从各代理机构填写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16年度代理项目情况汇总表》中抽取不同采购方式的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按采购程序进行,根据整体指标体系逐项检查。检查完成后,将发现的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沟通,认同的在检查记录底稿上签字确认,有疑义的,再进行情况说明。
梳理总结三问题
该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此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三个,分别是:政策功能落实不到位;信息发布不合法;采购文件制作不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他们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初犯”从宽,“重犯”从严。
特别是对于去年代理机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仍没有改正的,按法规规定的上限处罚。处理意见经各代理机构确认后,正式发出检查处理决定书,并在网上公布处理决定。
最后,该负责人还透露道,此次对代理机构的检查中发现采购人选择采购方式不当、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过高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不力的问题,作为线索,在对采购人的检查中进行了延伸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