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注意到了福州市2017年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公布情况。记者对公布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发现在检查的若干个项目中,代理机构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退还保证金、信息公告发布、档案资料、招标文件编制等方面。
以下为梳理的主要存在问题。
名称 |
存在问题 |
处理办法 |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
1.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 2.信息公告未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3.档案未附验收证明,档案材料不齐全; 4.未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 5.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6.合同文本未按招标内容进行拟定。 |
对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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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事项不完整; 2.中标公告无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单位地址不详细,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 3.档案未附验收证明,档案材料不齐全; 4.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去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 5.信息公告未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6.中标公告无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单位地址不详细,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 |
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 |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1.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 2.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与中标公告的时间不一致; 3.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事项不完整; 4.招标文件描述前后表述不一致; 5.信息公告未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6.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去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 7.档案未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证明,档案材料不齐全; 8.政府采购合同未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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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 |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在一个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中,招标文件未作出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的表述; 2.未提示评标委员会对畸低重大差异分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3.档案未附验收证明,档案材料不齐全; 4.将供应商资格条件列入评分因素; 5.评标委员会客观分未保持一致; 6.政府采购合同未在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7.进口产品申请表中所属项目预算金额与采购文件预算金额存在矛盾; 8.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采购文件中未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9.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 10.材料中未见推荐组长记录;未打印评委个人详细打分表; 11.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去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 12.政府采购合同未在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3.合同中未体现采购总金额,合同签订不合法; 14.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的成交结果公告中,成交金额存在不一致; 15.委托代理协议内容无采购需求制定; 16.未按招标文件评标,如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而评标报告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17.带“*”技术要求的重要技术条款列为废标条款,招标文件语言描述不准确。 |
对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 |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1.招标文件需求描述存在倾向性条款; 2.信息公告内容不准确(如中标公告中未明确产品型号规格、中标单价以及供应商地址,中标公告中的内容前后不一致等) 3.档案未附验收证明,档案材料不齐全; 4.评标材料无组长推荐记录; 5.将供应商资格条件列入评分因素; 6.信息公告未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7.未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 8.政府采购合同未在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
对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 |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1.标供应商的保证金; 2.政府采购合同未在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归档的招标文件无合同文本,档案材料不齐全; 4.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如招标公告中未明确简要技术要求,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 5.评标材料无组长推荐记录,无法确认采购人代表是否有担任组长; 6.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未注明投标企业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组成不完整。 |
责令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