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招标采购变更方式后,中标、成交公告采购方式写什么?

招标采购变更方式后,中标、成交公告采购方式写什么? 政府采购信息
2021-03-04
1
导读: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后只剩两家投标供应商,比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继续进行,最终中标、成交公告上采购方式是写公开招标还是写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呢?

反侵权公告



本文内容首发自“政府采购信息”公众号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文章节选自——

《政府采购实务必懂的1000个问题》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后只剩两家投标供应商,比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继续进行,最终中标、成交公告上采购方式是写公开招标还是写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呢?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后只剩两家投标供应商的,需要废标处理。废标后,采购人履行审批程序,可以申请、批准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实施,评审报告和成交公告上载明的采购方式就是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在这里强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采用非招标方式。


需要指出的是,2020 年12 月,财政部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174 号建议的答复》(财库函〔2020〕13 号)披露,财政部将按照《改革方案》(即《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提高预算单位选择采购方式的自主权,修订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取消除单一来源以外的采购方式变更审批。针对投标人不足3 家的情形,研究完善相关交易规则,提高各种采购方式之间转换的灵活性。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三十七条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在政府采购实务中,你还有其他关于非招标采购的问题搞不清吗?可以扫描下图中的二维码关注“政采一号店”或者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订阅刚刚出版的专业图书《政府采购实务必懂的1000个问题》。该书从业界首款移动互联网应用—— “易采通”App“有问有答”频道5万个问答中精选1000个政府采购热点、难点、痛点问题,重新遴选和审定答案,为广大政府采购从业者有针对性地进行答疑解惑。



全国各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采购中心/交易中心、监管部门在线培训报名咨询热线:

18101067393;13811911357;

13718990636;18501929366;

13681486927。


政府采购专业书籍编辑、课题研究、官微内容供给及维护等,委托联系:

13681486927;18501929366;

13718990636;13811911357;

18101067393

政府购买服务轻松省事儿。


采购代理机构操作经验、精品项目分享,品牌打造、擅长领域推广,请致电:

13681486927;18501929366;

13718990636;13811911357;

18101067393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政府采购信息
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权威、精准的政采资讯,铺设一条采购信息高速通道。
内容 10451
粉丝 0
政府采购信息 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权威、精准的政采资讯,铺设一条采购信息高速通道。
总阅读1.3k
粉丝0
内容10.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