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采通App2017年1月1日正式上线以来,“有问有答”频道就受到各方政府采购人士的喜爱,四年时间里,“有问有答”频道已收集了60000多个政府采购一线人士遇到的疑难问题及专家同行给出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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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保证金,有限额标准吗?
答:没有限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中,是否需要提交保证金由采购人决定,当采购人不需要供应商提供保证金时,供应商可以无需提交保证金;当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保证金时,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项目预算的2%。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四条第一款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问:政府采购项目中,被质疑的主体是采购人还是供应商?
答:首先,供应商质疑的内容应当是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事项,质疑的主体应当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属于相关人。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一款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问:把赠予的款项写入招标文件可以吗?
答:不行。首先,赠予违背了《政府采购法》中“有偿取得”的原则。其次,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四款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问:招标公告上有个字写错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如何处理?
答: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对题中错误内容进行澄清修改。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问:公开招标项目评审过程中,5位评审专家中有4位专家意见一致,另外1名专家坚持自己的观点,这种情形可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处理吗?
答:可以按少数服从多数处理。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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