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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卫:把好十关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

宁夏中卫:把好十关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 政府采购信息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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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和编制质量是影响采购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提高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关键要把好以下十个重要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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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首发自“政府采购信息网”公众号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政府采购是一个十分复杂且程序性、政策性、法律性和规范性极强的决策过程,并承载较多的社会责任。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中卫市财政局从强化监督管理入手,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维护当事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中卫财政不断改进政府采购流程,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主要体现在:


在“放”字上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加强采购人的主体责任,简化采购计划审核流程,除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外,在选择代理机构、抽取或邀请评审专家、是否需要公正部门进行现场公正、是否进场等方面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自主确定。


在“管”字上提高规范理念,公平是各方主体的主要诉求,强化监管责任,必要时到达现场及时处理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纠纷,将可能产生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规范采购行为,引导政府采购依法获取“物美价廉”的货物、服务或工程,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在“服”字上强调服务意识,深化“放管服”的重心就是要求提升服务质量,平台为交易提供优质平台服务,监督管理也是为规范运行提供监管服务,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在公开、公平、公证、诚信的原则下进行。


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依法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政府采购规范有序进行。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强化政府采购管理。


一是严格了政府采购项目类别审定。根据我市实际,将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货物、服务、工程项目,经层层审核确定,提高政府采购效益。


二是严格了采购方式审定。根据采购项目的类型和预算资金额度,确定合规合法适宜项目招标的采购方式。


三是理顺了政府采购程序。要求采购项目提前进行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等准备工作并形成采购计划或方案,科学编制预算和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四是加强了政府采购管理。采购人可依法自主择优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交易,做到应进必进,政府采购合同实行备案管理。


五是规范了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必须先明确资金来源,做到无资金来源不予采购,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擅自变更采购内容和范围,不得将整体项目分拆,规避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


六是认真组织了履约验收。要求采购人应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细化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时间、方式和程序等内容,必要时可邀请技术专家参与验收,落实验收责任,杜绝重采购轻验收的情况发生。


七是强化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完善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了政府采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力度,对市委、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必须现场进行指导监督。


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建立常态化的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推动代理机构向专业化采购转变,不断规范代理业务活动。


一是加强档案管理。对档案进行梳理,展开自查自纠,并及时整改纠正存在的问题,落实于今后开展代理业务活动中来。


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控制制度、工作岗位制度和廉洁自律制度等。


三是加强人员配备,优化人员结构,充实业务人员,强化内外部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是规范操作行为。明确采购工作岗位流程,工作职责,及时办理采购委托协议,规范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


五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告、质疑投诉答复及处理情况、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信息公告。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公开透明,强化“阳光采购”。


把好十关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


我局一贯强化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注重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和编制质量是影响采购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提高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关键要把好以下十个重要关口。


一是规范编制关。严格依法依规编制招标文件。


二是业务素质关。必须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强素质的专业队伍,依法高质量编制招标文件。


三是前期准备关。充分掌握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完善采购人的采购方案,为编制高质量招标文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四是明确需求关。招标文件要全面准确反映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五是公平待遇关。确保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平性和无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


六是权益保护关。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内容不仅要合法,还要科学合理,更要保护各方采购当事人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七是信息公开关。主要是指采购信息公开。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一定要注意防范因信息不公开造成的风险,以防因信息不公开影响到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进而影响到政府采购的工作质量。


八是项目分包关。对于需要分包的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把不同分包的项目内容、技术要求载明。


九是标准制定关。评标方法及标准是招标文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科学合理制定并明确,也为专家评审提供合法依据。


十是审查论证关。在招标文件编制、审查过程中,要加强市场调研,有必要的情况应该邀请专家进行咨询论证,或者召开咨询论证会研究,但要杜绝形式主义走过程,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


高标准高质量的招标文件保证了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廉政建设。


客观公正评审,积极发挥应有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财政支出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也在逐渐增加,需要评审专家参与评审的政府采购项目也越来越多,评审专家的作用日趋凸显,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做一名合格的项目评审专家,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不能私下接触投标人,遵守评标保密制度,客观、公正、审慎、廉洁地履行职责,独立评审,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为加强评审工作管理,明确评审工作相关各方的职责,提高评审工作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我局梳理了评审专家的责任清单,归纳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依法开展评审、编写评标(评审)报告等46项工作职责,以其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规范其评审行为,发挥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有的作用。


增措施强信用促建设,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为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


一是严格遵照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采购活动中及时查询相关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剔除在候选供应商范围之外。


二是政府采购在资格审查时,要求供应商或投标企业提供“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加盖公章),未提供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是供应商或投标企业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是在组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时,优先扶持信誉良好、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对于信用记录显示不佳的企业,不列入供应商名录库。


五是对具有不良记录的人员不得聘用为政府采购活动评审专家(已聘用的及时解聘)。


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强化评审专家业务培训、规范交易平台建设、优化网上审核流程。积极推行了政府采购全流程无纸电子化交易,实现了在线计划审核、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文件获取到远程投标、电子开标、电子评审以及监管的全流程电子化。


采用“电子交易”也是新冠肺炎病毒疫情期间政府采购的一项有效防控措施,也为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即可完成网上报名、电子化投标、开标提供了远程“不见面”服务,创新了方式,简化了流程,有效地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让“数据上高速”、采购人和投标供应商少跑路、少费时、少花钱,降低了采购成本。促进了政府采购活动更公开、更透明,实现了“阳光采购”。


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提升采购绩效,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是做好市本级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网上审核,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指导审核各单位网上超市直购、网上竞价等工作,实现网上不见面投、开标。三是继续做好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和进口产品采购管理核准工作。四是及时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网上系统受理)案件。五是督促指导做好农副产品扶贫832平相关工作并按时完成预留采购任务。六是组织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电子化评标和采购人网上超市采购业务培训。七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和市专治办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做好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时上报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八是督促指导县区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工作。九是配合做好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诚信体系建设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十是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监督管理作用,凝聚思想共识,激发奋进力量,践行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之路。   


五年来(2017-2021年),中卫市本级政府采购共完成采购项目676个,采购预算金额143200.5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30787.53万元、节约资金12413.02万元、节约率8.67%;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共20个,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并实现了“零复议零诉讼”;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监管工作连续受到了自治区财政厅的通报表扬。中卫财政不断强化政府采购活动监管职能,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优质服务,为中卫的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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