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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围标串标、虚假响应谋取中标……这些供应商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联合体围标串标、虚假响应谋取中标……这些供应商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信息
202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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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9月上旬,共有29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都是什么原因?

反侵权公告



本文内容首发自“政府采购信息网”公众号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了解到,9月上旬,共有29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这29条记录中,10家企业被罚因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8家企业被罚因为围标串标;5家企业被罚原因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一起围标串标和虚假响应谋取中标,被处罚的为6家企业两两结合的三个联合体。这6家企业分别被罚款3000元,并处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惩罚。具体情况如下:


提供虚假材料


企业名称:四川滨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提供业绩合同为虚假材料

处罚结果:罚款92922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1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之规定


企业名称:成都永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处罚结果:罚款485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


企业名称:四川川龙拖拉机销售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处罚结果:罚款485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


企业名称:四川利资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处罚结果:罚款18707.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


企业名称:甘孜州鑫信达商贸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参与九龙县乌拉溪乡村振兴照明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51332420220004),竞争性磋商环节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7600元(大写:柒仟陆佰整),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企业名称:武侯区泓博电子产品经营部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材料

处罚结果:罚款57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政府采购法》第77条


企业名称:四川弈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处罚结果:处以采购金额(4716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2358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企业名称:易莱优厚(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提供虚假材料

处罚结果: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罚款,即人民币肆仟捌佰捌拾叁元整;中标、成交无效;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企业名称:广东欧梵家具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欧梵家具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电子开料锯、数控加工中心、宽带砂光机、全自动UV喷涂生产线等设备广东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4份,上述发票的购买方均显示是欧梵家具公司。经向税务主管部门核实,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复函称电子开料锯、数控加工中心、宽带砂光机等发票信息与其电子底账系统信息不一致,全自动UV喷涂生产线的发票则无信息。经依法对欧梵家具公司进行询问调查,欧梵家具公司承认涉案发票为虚假材料。欧梵家具公司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投标文件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综上,欧梵家具公司上述行为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以上认定事实,有本项目招标文件、欧梵家具公司投标文件、国家税务总局佛山税务局复函、相关询问笔录、欧梵家具公司说明材料、项目公告信息等为证。

处罚结果:1.罚款人民币11399.9元(1139990元×10‰=11399.9元);2.一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

处罚依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企业名称:三河市兴悦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处罚结果:罚款2908.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围标串标和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企业名称:绵阳高新区福达农资经营部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围标串标和虚假响应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1.对该项目做出废标处理,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绵阳高新区福达农资经营部与绵阳市丰登化肥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给予罚款0.3万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


企业名称:绵阳市丰登化肥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围标串标和虚假响应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1.对该项目做出废标处理,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绵阳市丰登化肥有限公司与绵阳高新区福达农资经营部组成的联合体给予罚款0.3万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


企业名称:绵阳市培城区琼辉农资经营部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围标串标和虚假响应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1.对该项目做出废标处理,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绵阳市培城区琼辉农资经营部与绵阳市荣峰化肥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给予罚款0.3万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


企业名称:绵阳市荣峰化肥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围标串标和虚假响应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1.对该项目做出废标处理,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绵阳市荣峰化肥有限公司与绵阳市培城区琼辉农资经营部组成的联合体给予罚款0.3万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


企业名称:绵阳高新区胡兴源农资店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围标串标和虚假响应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1.对该项目做出废标处理,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绵阳高新区胡兴源农资店与绵阳市同创化工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给予罚款0.3万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


企业名称:绵阳市同创化工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围标串标和虚假响应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1.对该项目做出废标处理,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绵阳市同创化工有限公司与绵阳高新区胡兴源农资店组成的联合体给予罚款0.3万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


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企业名称:成都众联鑫盛科技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放弃成交资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315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伍元整,按采购金额千分之五计算得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


企业名称:盐源创唯商贸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处罚结果:罚款990元,并处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


企业名称:越西县诚科电子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处罚结果:罚款408.1元,并处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


企业名称: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处罚结果: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414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企业名称:廊坊市慕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处罚结果:罚款7425.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围标串标


企业名称:雷波开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处罚结果: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企业名称:雷波山绿苗木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处罚结果: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企业名称:凉山秀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处罚结果: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企业名称:贵港市旭丰商贸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恶意串通投标

处罚结果:罚款10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贵港市巨华凯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恶意串通投标

处罚结果:罚款10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广西学乐云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恶意串通投标

处罚结果:罚款10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山东坤森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该公司在参加青岛市技师学院实训耗材采购项目第三、六、七包时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恶意串通情形。

处罚结果:罚款52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企业名称:山东卓康贸易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该公司在参加青岛市技师学院实训耗材采购项目第三、六、七包时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恶意串通情形。

处罚结果:罚款52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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