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以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为抓手,持续加压发力、创新思路,“简”出高质效,“放”出新活力,探索出一条自我变革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交易成本再降低 有效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降低企业成本,持续增强企业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为企业生存与发展创造更多空间,是保市场主体的重要措施。自治区财政厅始终关注企业发展难题及困境,聚焦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取消招标文件收费,推进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和远程异地评审,电子化交易率达到80%以上,累计为市场主体节约投标成本约2.4亿元;创新政府采购承诺信用机制,对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的信息,不再要求现场提供,规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取和退还,试点对信用良好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清理违规在合同款中扣留或者单独收取质量保证金问题,缓解市场主体流动性资金占用压力。据统计,2021年以来全区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1万户,同比增长17%,企业活跃度保持在88%左右,市场主体总量稳步提升。
信息公开再透明 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公平、公正是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原则。让采购信息透明、采购活动全程留痕、采购结果合法合规,是做好政府采购的核心本质,也是让人民群众更广泛地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务实举措。自治区财政厅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规范采购信息发布标准,实现采购项目从采购意向、招标、中标、合同及履约验收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发布,据统计累计公开各环节信息超过15万条,实现政府采购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的数据互通共享,充分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信息的监督需求;“看得见”只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起点,“公得准”才是信息公开的终极目标,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探索,把发力点放在采购人主体责任上,建立透明度评估机制,通过对采购人内部管理、信息发布、质疑投诉、配合评估等四个方面综合打分,量化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信用管理,联合25个部门建立政府采购领域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以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机制为抓手,将全区2万多家采购主体纳入信用评价平台进行信用分类管理,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主体实施重点关注,采取降低抽取比例、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开展约谈等手段,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信用环境。2021年财政部全国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全国排名第五、西北第一。
服务能力再提升 硬核支持企业纾困解忧
提升服务效能,是营造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自治区财政厅坚持深入基层一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注重收集和掌握企业发展难题及服务需求,主动转变思路、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质量。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地力度,从预算源头预留4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提升至10%至20%,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便利度不高”等问题,创新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服务,及时、准确向金融机构推送中标企业信息,累计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4.4亿元。在全国率先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电子化平台,为供应商提供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有效解决维权难、维权不受重视等问题,平台上线以来,累计接收供应商网上质疑1000多件、投诉400多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建设”原则,纵向贯通区、市、县三级监管,构建全生命周期的政府采购项目监管平台,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线上闭环运行管理,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网络多跑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