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方式多样且流程复杂,大部分单位缺乏专门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这就更需要监管部门理清管理头绪,强化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学习,助力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云南省昆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人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四个重点。
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政采制度建设
据记者了解,针对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昆明市财政局按照“发现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问题”的思路,以问题为导向,逐步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健全市级政府采购政策,将制度建设落到实处。自2018年以来,昆明市财政局先后出台《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约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等多个文件,从合同履约续签、单一来源采购管理、专家抽取等方面,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出台《关于市级机构改革期间有序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积极应对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中涉及政府采购事项可能出现的问题;出台《关于市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内小额零星货物类项目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知》,充分发挥集中采购规模及价格优势、提高采购效率。
采监处负责人表示,通过出台系列文件,有效地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节约财政资金。
日常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强化监督管理工作
“对于常态化检查一定不能流于形式,只有以抓铁有痕的落实韧劲儿执行制度,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采监处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昆明财政局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动态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当事人整改,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监管结果及时进公开,定期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依法受理供应商的投诉事项,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行为,进一步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020年至今,昆明市财政局共受理供应商投诉事项7起,涉及6个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法律程序对存在问题的项目给予中标结果无效的处理。
此外,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昆明财政局对16个项目、24个责任人进行了监督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中,对4个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6个采购单位开展了2018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5个采购人及6个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将监管情况按季度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抄送监察、审计部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建立“采购专员”制度,强化采购主体责任
记者发现,针对部分政府采购人主体责任不履行等问题,昆明市财政局出台了《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主体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建立有效的政府采购内控机制、科学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需求、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强化信息公开、依法开展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等六个方面明确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为将政府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落实,市本级建立“政府采购专员”制度,要求每家采购单位明确一名政府采购专员,便于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序开展。目前,已有超过80%的单位明确了政府采购专员。
推动政策宣传培训,强化从业人员素质
“针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我局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手段加大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采购单位采购专员、县区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负责人开展集中、专项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政府采购培训,主动到采购单位调研、宣讲政策。”采监处负责人说。
另外,他还表示,市局还提供跟班学习机会,让采购专员能得到更加专业的指导。通过不断的培训教育,有效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