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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相关线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征集评审专家受罚线索。
《通知》对征集政府采购在库评审专家线索内容进行举例,包括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党籍、公职处分的;有行贿、受贿记录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提供虚假资料入库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职称 证、学历证的,实际工作单位与入库时工作单位(以盖章为准)不一致的,使用注销的市场主体资质登记入库的等情形;有其他不符合担任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情形的。
原文如下:
关于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相关线索的通知
各社会主体:
为规范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提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专业性、权威性,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征集政府采购在库评审专家如下线索: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开除党籍、公职处分的;
三、有行贿、受贿记录的;
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提供虚假资料入库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职称 证、学历证的,实际工作单位与入库时工作单位(以盖章为准)不一致的,使用注销的市场主体资质登记入库的等情形;
六、有其他不符合担任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情形的。
对提供的线索自治区财政厅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核实,核查属实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
联系电话:0951-5069346 5069347
电子邮箱:464692243@qq.com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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