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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采购信息报举办的20届政府采购监管大会主旨演讲环节,云南省财政厅总经济师、二级巡视员杨训兵介绍了云南省财政厅以制度创新和机制优化为抓手,构建覆盖预算编制、采购执行、监督检查、诚信建设四大环节的全链条监管体系,推动政府采购治理效能显著提升的实践经验。
云南省财政厅总经济师、二级巡视员杨训兵
以预算管理为源头 以流程预警为支撑
杨训兵强调,云南省财政厅以预算管理为源头,通过系统化设计将政府采购监管嵌入财政管理全流程,一方面将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新增和调整纳入预算一体化管理,确保“无预算,不采购”;另一方面将采购合同嵌入国库支付系统,所有采购资金支出须以采购合同为依据,实现“无合同,不支付”,形成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国库支付管理闭环。
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2025年,云南省财政厅制订省级预算安排“六个挂钩”办法,将部门预算安排与项目绩效、预算编制质量、执行进度等挂钩,实现奖优罚劣。其中,预算编制质量评价5项指标中,政府采购预算占比20%,考核因素包括预算编报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等,督促采购单位加强采购需求管理、科学编制采购预算,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质量。
此外,云南省财政厅以流程预警为支撑,强化交易常态化监管。全面梳理政策合规要点,在各业务流程设置监测节点、埋点标记和预警规则,建设效能、行为、价格“三位一体”的预警机制,精准识别违法违规、异常交易、政策执行不力等线索,逐步构建全过程监管体系。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每年聚焦不同的采购顽疾开展跟踪指导,梳理问题表现,剖析根源症结,并在全省通报督促整改,推动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预算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并开展政府采购管理效能评估,分析各项制度、政策的执行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建立数据模型,提出前瞻性政策建议,将考核评估贯穿于监督管理全过程。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构建诚信采购环境
杨训兵介绍,针对政府采购领域的突出问题,云南省财政厅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一是省地联动。云南省财政厅统一确定全省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对象基础名单,州市财政部门补充本地区检查对象,并将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纳入专项整治。全省共计抽查代理机构508家、采购项目1923个,分别是上年的3.7倍和5.2倍。二是部门协同。将“四类”专项整治与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合,会同发改、公安、市监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联合开展现场检查,同时,加强与审计、纪检等部门协作,将转办案件作为重要整治内容。三是购买服务。安排专项经费,购买法律服务,引入专业律师团队协助开展检查和处理工作,保障整治工作依法合规、高效推进。
与此同时,作为全国第二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云南省财政厅统筹兼顾行政裁决工作的标准化和差异化。选取了昆明、昭通、西双版纳等三个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裁决模式差异化试点,在昆明市试行“省市县多级联动、合议决策”模式,昭通市采用“省级列席指导、市县自主裁决”模式,西双版纳州引入“省级统筹主导、州县协同执行”模式,着力探索符合地方实际、高效规范的裁决工作体系。此外,云南省财政厅还开展了行政裁决文书标准化、行政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制定了20份标准文书模板,建成了配备音视频同步记录、证据展示、语音转换、标准座席桌椅等设施设备的法庭式行政执法场所,为行政裁决提供了坚实的工作保障。
“我们以信用评价为基础,构建诚信采购环境。我们高度重视履职评价结果运用,对评价排名后1/3的评审专家,抽取概率降低50%。全面梳理代理机构执业数据,实施分级分类检查,推动其规范执业。与市场监管部门合作,核查比对代理机构登记信息,清理已注销市场主体登记的代理机构152家。”杨训兵表示,云南省财政厅努力推动信用信息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共享应用,积极探索采购人与供应商履约互评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政采贷”等金融服务的重要参考;对未按合同付款的采购人及主管预算单位,动态预警督促,助力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政府采购诚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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