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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从业人员数等于缴纳社保的员工数么?
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从业人员数”不等于“缴纳社保的员工数”。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从业人员数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未要求必须缴纳社保。其他人员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兼职人员、临时工、在校实习生、外籍及港澳台雇员等,可能未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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