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去法院打官司,手头证据不充分,你会怎么办?是老老实实把证据补齐,还是节省时间、随手编造一份证据呢?事实证明,后者万万不可为!这是因为,在法庭上编造证据,将面临非常严重的后果。这个后果到底有多严重?最近,把安仔告上法庭的一个小伙子就犯了这样的错误,他将面临什么结果呢?









一
长安君说法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从一定意义上讲,法院的审判活动就是围绕证据的审查和认定展开的,对证据的采信与否是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的基础,其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部分当事人为达到胜诉目的,不惜违背案件事实提供虚假证据,不仅侵害了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干扰了正常的审判秩序,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增大了司法成本,损害了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本案中,原告为了达到其诉讼目的,提交相关虚假证据,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既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对司法审判造成障碍,浪费司法资源,冲击社会诚信体系,原告可能面临被罚款、拘留的法律后果,严重者可能触犯刑法。
借此,长安君提醒律师和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时,应按照举证规则如实举证,如果提供虚假证据,则会面临法院的制裁,并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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