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安君(changan-j):《爸爸去哪儿》、《变形记》……这些曾一度风光无限的儿童真人秀,很可能要与大屏幕说再见了!近日,“限童令”把这类节目清出货架。此举一出,在网上引来一片鲜花掌声。如果你有孩子,会让TA参加真人秀吗?别急着回答,先来看看儿童真人秀背后的故事——
“我只说我自己,肯定不干,永远不干!因为对孩子一要尊重,二要保护。所以我说,广电总局限制这个事儿,很对!”在《家有儿女》中饰演夏东海、人称“国民老爸”的知名演员、编剧兼导演高亚麟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也不想让孩子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他就是一个小朋友,凭什么不一样?不要剥夺他自立自主的能力。”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将从节目数量、节目内容、播出时间等方面对真人秀节目进行引导调控,原则上不允许再制作播出明星子女参与的真人秀节目。
这份《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与真人秀节目,不得借真人秀节目炒作包装明星,也不得在娱乐访谈、娱乐报道等节目中宣传炒作明星子女,防止包装造“星”、一夜成名。
面对管理者抛出的“限童令”,不光是高亚麟,这一次,网上几乎听不到反对的声音。
一些地方卫视表示,目前已对涉及的节目进行了相应调整,《爸爸去哪儿》《爸爸回来了》等明星亲子真人秀将不再制作播出。
此次通知被业内称为“限童令”落地。2005年7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真人秀节目管理的通知》中提出,真人秀节目应注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尽量减少未成年人参与,对少数有未成年人参与的节目要坚决杜绝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的不良倾向以及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
“限童令”落地后,网上的呼声显示出普遍支持的态度:
有人说,很多明星借炒作子女咸鱼翻身,过早地把名利压在孩子身上;
有人说,真人秀节目内容越发乏善可陈,只剩下“隐私”当看点,无死角拍摄家庭生活;助长了炫富风气;
还有人说,看不惯大人带着小孩还做戏……
某电视台节目编导透露,在节目中,许多童星过度早熟,说话就像大人一样,使得小孩自小过于迎合社会口味。在一档高收视率的此类节目中,就发生了许多观众将两个小孩“凑成一对”,在某次节目发布会上,这个男孩直接对着女孩喊“老婆”,宛如大人。

当童真成为消费品,损害了儿童心理健康的时候,即便节目再有趣,相信善良的你也笑不出来。为什么说真人秀损害儿童心理健康?看看这个你就懂了——
造成心理不适——真人秀节目往往选择十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这个年龄段的儿童处于主观或个性时期,特点是喜欢自以为是,彰显自己的需要。某些真人秀节目利用这一特点,诱导儿童表现出“天真”“口无遮拦”“童言无忌”等卖点,引发观众欢笑吸引观众眼球,获取商业利益,这易造成儿童的心理不适,对其心理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损害儿童人格——未成年人身心尚不成熟,对于要不要上真人秀节目、在节目中如何表现等问题缺乏判断力,这导致了未成年人易在家长、节目组诱导,甚至强迫下参与其中,做出符合节目商业化定位的表现,甚至在刻意指引下做出反常行为,损害了儿童的人格。
误导儿童早熟——节目定位于娱乐化、商业化,误导了儿童价值取向。部分节目没有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的需求,话题、活动易造成儿童的认知偏差。如以成人心理将参加真人秀的儿童配对,没有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造成儿童“早熟”。
广东省法学会理事、港澳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佛山资深法官李军分析称,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与真人秀节目,主要依据是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的新广告法中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三个角度的规定。
“一是严控参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权。二是防止包装造‘星’、一夜成名三是未成年人不得被利用做广告,禁止被炒作包装。”李军说。

根据新广告法,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然而在真人秀节目中,既有未成年人的广告代言或变相广告代言,也有一些明星涉嫌利用未成年子女包装炒作自己,因此,“限童令”禁止炒作利用,也是出于对未成年人人格权的保护。
那么,在电视节目的制作、广告宣传方面,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李军认为,一是相关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查,特别对有未成年人参与的节目等,都要进行严格把关,如违法应不予批准,立即叫停,或给予一定处罚。二是强化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措施,明确保护方法。
“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信息和肖像、姓名时,应当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如隐去,模糊处理或化名等,”李军说,如何隐去和模糊处理,尚无统一标准和程序。相关部门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相关细则,不能总是亡羊补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带孩子参加真人秀节目的,是家长。让孩子观看真人秀节目的,也是家长。家长作为孩子法定的监护人、代言人,真的维护他们的最大利益了吗?
在一知名真人秀节目中,爸爸给三岁半的女儿洗澡的镜头,曾引发观众强烈批评,“现场那么多摄影师、导演围观,有没有考虑过小姑娘的感受?”

对此,制片方的回复是:家长同意了。但家长同意了就是正确的吗?就是为娃着想了吗?让女孩被众人围观洗澡,是对他们个体感受的无知与漠视。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认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而监护人的职责并不只是替被监护人当家做主那么简单,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唯一的出发点,便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尤其是成长后的长远利益。
孟强透露,正在酝酿中的民法总则草案已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及其他民事权益。
家长让儿童参与娱乐节目应当格外慎重。父母不能从孩子参与节目的行为中获利,更不能以孩子作为摇钱树或自己出名的工具。即便是出于善意在网络上公布孩子的照片和日常细节,也必须要考虑孩子肖像权和隐私权的保护问题。
“孩童的归孩童的,成人的归成人的。大人世界的交际方式、沟通方式、炫耀方式,不要照搬到孩子身上。身为家长为孩子呵护住一方童话世界般宁静的世界,不要等到他们长大了只能去迪士尼乐园找回童年。”孟强说。
我们所面临的时代,“泛娱乐化”来时凶猛,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只有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传正统,不落伍,敢独立,不媚俗”,才能坚守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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