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2016年5月25日凌晨1点,杨绛先生在北京协和医院逝世,走完了105年的人生。平民情怀,文如其人,百岁人生,朴实本真,杨绛先生散发出的人性光辉,赢得了世人的崇敬和思念。杨绛先生的情怀,与其早年生活是分不开的,而作为检察官的父亲,对少年杨绛产生了巨大影响。今天,我们一起走近杨绛先生的父亲杨荫杭先生——
杨绛是江苏无锡人,文学家、翻译家,但她与杭州,与法律都颇有缘分。杨绛晚年在《回忆我的父亲》一文中写到,其父亲杨荫杭曾担任过浙江省高等审判厅长,在期任上,还曾因坚持依法审案、判处一恶霸死刑而与当时的督军、省长僵持不下,留下了一段独立审判、公正司法的佳话。

杨荫杭先生是中国近代著名法学家,曾先后留学日本、美国,获早稻田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11年辛亥革命后,经张謇推荐,任江苏省高等审判厅长,之后历任浙江、北京等地司法高官,主张司法独立。1917年5月担任京师高等检察厅长期间,调查津浦铁路管理局租车购车舞弊案时,曾传讯交通总长许世英,轰动一时,1918年担任京师地方检察厅检察长,1919年辞去官职后,先后任《申报》副总编兼主笔、开业律师和自由评论家,其正直、严谨潜移默化,对少年杨绛产生很大影响。
杨荫杭任浙江省高等审判厅长期间,任内出现恶霸杀人的案件。恶霸仗着当时的省长屈映光和督军朱某的庇护,不把杀人不当一回事,以为在衙门里使些钱就完了。然而,杨荫杭坚持独立审判,拒不让步。

要知道,1915年,帝制运动起,朱、屈两人联名进劝,率先发电拥戴“洪宪皇帝”早日登基,是各省军政首长中支持袁世凯称帝最为积极者之一。
然而,就在这么两个与袁世凯关系非常密切的“土皇帝”前,杨荫杭仍然坚守法律原则,坚持要判处犯了杀人罪的恶霸死刑。屈映光见压服不了杨荫杭,便乘赴北京晋见袁世凯之机,告了杨荫杭一状。幸亏袁世凯的机要秘书长张仲仁是杨荫杭在北洋大学求学时的同窗老友,找机会向袁世凯报告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袁世凯亲笔批了“此是好人”四字,便将杨荫杭调到北京,改任京师高等审判厅长,这段公案才告一段落。
作为北洋政府时期京师检察官的杨荫杭,可谓卫护“民主法治”的“疯骑士”。1917年5月,杨荫杭检察长拘捕了身居高位的交通部总长许世英,并且很严厉地断然拒绝保释,硬硬地和北京的行政首脑顶起牛来。
许世英何许人也?他是被报纸披露的一个贪官、腐败之官。当时,有报纸爆料许世英任用亲信担任铁路局长,并假借调查之名要求各路每月进贡一千元。据说,当时的济南铁路事务所所长、徐州车务段段长、浦口港务处处长等人都是因为向许世英贿赂才得到官位的。

一个检察长,竟胆敢拘捕一个在职的交通部总长,不准保释。可是在当时的北洋政府,官场黑暗,官官相护。拘捕许世英的那一夜,无数电话打来,说情的,威胁的,整整一夜没停。百姓拍手称快,可京城官场一片哗然,恼羞成怒。秉公办案的杨荫杭非但没有受到表彰,而就在拘捕许世英的第二天,就被停职审查了。
事发后,国务院致函大总统并司法总长,要求惩戒杨、张(检察官)二人。当时,杨、张二人被停职。经司法官惩戒委员会调查认为:该二人并未违背职务,不予惩戒。三天后,司法部下令,京师高检厅检察长杨某、检察官张某分别恢复了职务。
1917年5月25日、26日,当时最有影响的上海《申报》,连续报导了这件事——声辩中之高检长惩戒案。而且,将司法部关于杨荫杭停职审查的呈文与杨荫杭检察长的《申辩书》一并刊登在报纸上,孰是孰非,民众心中自有评判。司法部在其呈文中说:
『……本月四日,京师高等检察厅,将许世英传讯拘禁于看守所,并搜索其家宅,既未奉令交办,亦无人告发,而又乏相当之犯罪证据。仅以报纸之攻击、议会之质问、道路之传闻为理由,即行传讯拘禁及搜索,实属意气用事,违背职务。若不加以惩处,恐司法官流于专横,以国家保护秩序之法权,为个人挟嫌报复之利器,必至法厅失其信用,社会蒙其弊害……拟请将京师高等检察厅检察长杨荫杭及检察官张汝霖均以明令停止职务,交司法官惩戒委员会议处。……”』

而杨荫杭检察长并未向官场低头,他在《申辩书》中激昂地一条一条地驳斥了司法部的呈文:
『……查检察官职司搏击,以疾恶如仇为天职。昔哲有言:见不仁者诛之,如鹰鹳之逐鸟雀。此诚检察官应守之格言。因检察官本不以涵养为容忍为能事也。故谓敝厅为“雷厉风行”则近之;言敝厅为“意气用事”则不能然。即以“雷厉风行”言,敝厅亦不敢冒此美名。敝厅办理此案,始终出以冷静,出以和平,故许世英到厅,听其乘自动车,到厅后听其入应接室,而未入候审处。故谓敝厅为过于宽待则近之。谓敝厅为“雷厉风行”则尚觉受之有愧。……』


对杨荫杭检察长的《申辩书》,司法部视而不见,许世英总长自然得到保护。国务会议认为许世英没有犯罪的证据,反要追究检察长杨荫杭的责任;许世英宣告无罪,他随即辞去交通部长的职务。关于这段历史,杨绛先生还写道:


一九一九年,杨荫杭辞职南归。
杨绛先生晚年回忆,父亲当律师忙的时候,状子多,书记来不及抄,就叫少年杨绛抄。“我得工楷录写,而且不许抄错一个字。”考大学时,“我上的那个大学没有文学系,较好的是法预科和政治系。我选读法预,打算做我父亲的帮手,借此接触到社会上各式各样的人,积累了经验,可以写小说。我父亲虽说随我自己选择,却竭力反对我学法律。他自己不爱律师这个职业,坚决不要我做帮手,况且我能帮他干什么呢?我想父亲准看透我不配——也不能当女律师(在当时的社会上,女律师还是一件稀罕物儿)。我就改入政治系。”“我既不能当医生治病救人,又不配当政治家治国安民,我只能就自己性情所近的途径,尽我的一份力。如今我看到自己幼而无知,老而无成,当年却也曾那么严肃认真地要求自己,不禁愧汗自笑。”

谨以此文怀念杨绛先生,愿先生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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