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高院院长与省检察院检察长同庭审案,这是怎样一种体验?
这一幕,出现在8月11日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一起盗窃、抢劫、故意杀人上诉案中,湖北高院院长李静担任审判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晋担任公诉人,整个庭审,专业高效。

院长、检察长亲自办案已不新鲜,不过此次“两长同庭”,在湖北是首次,在全国也不多见。但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司改深入推进,“两长同庭”还会继续上演。长安君觉得,无论是“两长同庭”,还是“一长出庭”,都说明了同一个道理——领导干部走出办公室,投入办案一线,已逐渐成为常态,这也恰是司改的重要成果之一。而这项司改成果,已经在全国各地开花结果——
今年8月4日,在黑龙江省高院第一审判庭,周文举故意杀人一案开庭审理,黑龙江省高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石时态担任审判长,敲响庭审第一锤。庭审前,石时态不仅阅读了全部卷宗,召集合议庭成员研究案情,而且到看守所提审了上诉人周文举,到被害人家属居住地现场进行了调解,表明了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案件的态度。

今年6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上诉案。广西高院院长、二级大法官黄克担任审判长,主持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引导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并就本案争议的焦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
今年5月,海南省高院院长董治良对一起标的额较大的共有权确认纠纷案进行多次调解。为化解双方纠纷,董治良在出差调研途中连夜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3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去年5月28日,河南省高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张立勇也曾亲自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拉开河南省法院系统法院院长、庭长上一线“打仗”序幕。目前河南省已有410余名院长、副院长直接参与疑难、复杂、重大、新型案件的审理,涉及刑事、行政、民商事等案件的一二审及再审。
而更受关注的,则是今年7月7日最高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贺荣开庭审理了一起海难救助纠纷再审案。作为最高院现任院领导中第五位担任法官直接审案的二级大法官,围观的小伙伴对此纷纷点赞。
可见,领导干部“冲锋陷阵”已越来越多,看到这小伙伴也许会想,为什么领导干部开始走上办案一线了?长安君觉得有这两个原因——
一是,“员额制”。本轮司改中的员额制改革,就是要引导最优秀的司法人员进入办案一线,要知道,能当上庭长、副院长、院长的人,曾经都是办案高手,法学功底深,业务技能熟,庭审作风好,审理案件效率高、质量好……但自从走上领导岗位,就得花大量时间应对审判管理监督以及行政管理工作。这样一来,就不利于法官职业化的建设,如今推动员额制改革,就是要把这些“沉睡”的司法资源统统唤醒。

二是,缺人手。近年来,“案多人少”一直是困扰法院的大问题。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案件量陡增与人员紧缺的矛盾更加突出,这个时候,领导干部自然要冲锋在前。
所以说,领导干部回归办案一线,是一件振奋人心的事。兴奋之余,这三个问题需要格外注意——
第一,回归一线不能搞特殊。领导干部固然事务繁忙,但只要“入额”,就没有“身份豁免”。否则,一回顾工作成绩,就难免被人背后戳脊梁骨——从不办案,或只是勉强办上几件案子“意思意思”,却又能够堂而皇之地占据法官检察官员额,难道不是“法检之耻”吗?
第二,承担大案不能耍花腔。长安君听闻,有的领导干部办案也是有“门道”的——偏爱办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一番调解,双方便握手言和,这不但省时省力,领导也“脸上有光”;或者,就办一些案情相似的“串案”,一次庭审,就结案十数乃至数十件,惠而不费。但这并不是改革的初心。
作为司法人员中的精英,领导干部应该有承担重大疑难案件的勇气。啃大案、难案、骨头案,不片面追求办案数量,注重办案质量,这是对司法责任制精神的落实。
第三,“庭审实质化”不走过场。长安君觉得,近日湖北“两长”办案就为领导办案树立了可以借鉴的榜样——在充分的庭前准备支持下,检察长王晋对上诉人进行了针对性讯问,发表出庭意见,而院长李静则当庭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确定庭审重点。这说明,“两长”参与庭审并非“走程序”,而是依法履行法官、检察官职责。上诉人及辩护人对一审判决提出了实质性争议,说明案件并非事先勾兑彩排、应付差事的“作秀表演”,而是一场控辩双方针锋相对、合议庭居中裁判的经典庭审。
“庭审实质化”不走过场的实际行动,也反映出“庭审实质化”已成为规范文件,迈入司法现实。
今年6月和8月,中央深改组,以及包括最高法、最高检在内的“两高三部”先后通过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相关意见。这样一来,今后当事人“见”院长、检察长,只能是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案件的法官、检察官。领导干部动用行政权力干预、说情的日子,一去不返。

在不久前举行的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指出,“领导干部入额后,要亲自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这样做,才能让领导干部有底气,广大司法人员服气,才能发挥好领导干部业务指导作用,带动全员办案水平提高。”要实现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领导干部只有多办案、办好案。领导干部们,要加油啊!
长安君深信,随着改革深入,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两长同庭”的“稀罕事”会转归平淡。当“两长同庭”不再是新闻时,我们在法治之路上会走得更加稳健、更加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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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五”:这个政策接地气,绝对有实效,要开展好落实好并常态化
@“天下老几”:好政策!支持祖国,静待佳音!
@“海南早晨五百二”:真心赞一个,这是好政府啊。
@“记住插袋”:改革就要这样,一步一步不急不躁,有条不紊,但不拖拖拉拉。
@“Alluring”:及时信息公开,及时回应舆情,才是应对突发事件的正确处理办法。不公开应该公开的信息,堵塞的信息沟通管道迟早要爆炸。
@“许三多”:“舆论倒逼”将彻底成为历史,期待政府交出一张满意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