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最近,安仔开始投资房产,他看好一幢房子,附近有学校,有医院,有地铁……安仔砰然心动,当场拍下定金,并在认购书上签下大名。但签完字才发现,买贵了……由于还没签正式合同,所以安仔一心想把定金要回来。反悔的安仔,最终能要回定金吗?









“购房”是小伙伴生活中的大事,成家立业,几乎谁都要买房子。买房前的流程是啥?通常是签订认购书,并缴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定金,作为一种债的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一方在合同未履行前,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形式。《合同法》第115条规定了定金担保及定金罚则,即“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案中,安仔认为房屋价格太贵而想退房,不料自己的违约行为致书面房屋转让合同无法签订。故本案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售楼公司不应当退还定金。
长安君提醒,买房反悔的成本非常高!所以在认购书上签字,一定要三思而行!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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