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以来,全国政法机关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执法司法权行使更加规范,行政立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监狱巡回检察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制度深入推进,收容教育制度成为历史。
改革和建设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执法司法权的行使,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执法司法工作做得怎么样,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也最有发言权。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群众评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去年12月,孙小果被判处死刑,2020年2月,孙小果被执行死刑。(图:新华社)
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制约监督机制则是牵住“牛鼻子”的缰绳。
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执法司法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着力破解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堵点、难点、痛点,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既要加强内外监督,又要强化权力制约,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执法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当前,既要解决好政法部门之间配合不够的问题,更要解决好制约监督不力的问题。
政法各系统内部制约监督是防止执法司法权滥用的重要防线。
既防止重回审批老路,又防止司法权力失控。
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最大限度公开执法依据、程序、进度和结果。
我们要树立全局思维、系统思维,为执法司法权力规范运行铺设完备的“制度轨道”。
完善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健全受到侵害救济保障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