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李峰莉代理的广东广州继承纠纷案,经由广东省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载明案涉房屋由原告(委托人)继承十分之九产权份额(价值约315万元),由被告五继承十分之一产权份额,被告五向原告支付1万元补偿款,原被告互相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冠领律师姜程、石立莹代理的北京丰台继承纠纷案,经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案涉房屋归王先生之弟所有;王先生弟弟需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王先生支付房屋折价款300万元。
冠领律师杨燕代理的上海青浦合同纠纷案,经由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载明双方签订的《商品房共购合同》解除,被告分期返还原告(委托人)全部购房款39.8万元。
冠领律师李茂生代理的上海宝山承揽合同纠纷案,经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委托人)承揽价款26万余元,并支付相应逾期付款损失。
冠领律师安宁、赵然代理河南平顶山离婚纠纷案,经由河南省某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一、原告(委托人)与被告离婚;二、被告名下的银行贷款及私人债务共约37万元,由其个人自行承担;三、被告向原告支付补偿款2万元;四、其他财产归实际占有一方所有,其他外债由实际借款人自行负责偿还。
冠领律师梁海峡代理广东深圳经济补偿金纠纷案,经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被告(委托人)最终成功获赔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2万余元。
冠领律师安宁代理的北京通州劳动争议案,经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向原告(委托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8080元、2013年1月-2016年12月工资差额42920元。
冠领律师姜程代理的北京昌平继承纠纷案,经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张先生父亲名下的171万余元存款归张先生所有,张先生需向三位兄妹各支付19万余元;二是张先生父亲持有村集体的3股劳龄股、母亲持有的1股户籍股及34股劳龄股,由四位兄妹各继承四分之一的份额;三是张先生父亲的7万余元死亡抚恤金及社区发放的2000元丧葬奖励金归张先生所有,张先生分别向三位兄妹各支付1.9万余元。
冠领律师杨燕代理的上海虹口离婚纠纷案,经由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陈女士(委托人)与被告王某离婚。
冠领律师宋恵兰、何思代理的广东广州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经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确认案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卢先生的弟弟需协助卢先生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将案涉房屋产权恢复登记为卢先生父母共同共有。
冠领律师欧文俊代理广州第三人撤销之诉案,经由广东省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此前的继承纠纷判决,驳回被告在前案的全波的诉讼请求,维护了原告(委托人)的45%拆迁权益。
冠领律师袁雨露代理北京丰台遗赠抚养协议纠纷案,经由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支持调解,确认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作出《民事调解书》,载明北京丰台区涉案房屋归原告(委托人)所有。
冠领律师彭敏代理的北京顺义劳动纠纷案,代理委托人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委托人与公司在1996年至2011年期间的劳动关系,计划再凭借生效裁决向社保稽查部门申请强制补缴社保和公积金。案件尚未开庭,委托人已送上锦旗表达对律师的认可。
冠领律师李彦红、李茂生代理的上海浦东继承纠纷案,经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案涉《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案涉房屋由原告(委托人)与三位姐姐及侄女按份共有,原告获得30%的产权份额。
冠领律师刘金姣代理的江西宜春离婚纠纷案,经由江西省宜春市某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载明原告(委托人)与被告自愿离婚;孩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原告每月享有探视权,寒暑假可以带孩子出去游玩或共同生活,但需尊重女儿意愿并提前告知被告。
冠领律师林成代理的安徽合肥不服信息公开答复及行政复议案,经由安徽省合肥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案涉信息公开答复和行政复议决定,被告一限期对原告(委托人)公开第三人户安置房、人口安置费补贴及领取情况。
冠领律师冯昱代理的云南大理撤销行政决定案,经由云南省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行政机关作出案涉拆除决定书的行政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陈君伟代理的山东潍坊履行安置补偿职责案,经由潍坊市人民政府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案涉《关于<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申请书>的答复》,责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委托人)的申请事项重新进行处理。
冠领律师韩冬代理四川南充强制拆除房屋及附属设施案,经由四川省某法院审理,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行政机关强制拆除委托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行政行为违法,为后续赔偿协商奠定了基础。
冠领律师张津若担任安徽亳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辩护人,经由检察机关审查决定,依法对委托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冠领律师肖屹航担任广东云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辩护人,经由广东某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委托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予以释放。
冠领律师肖屹航担任广东河源开设赌场罪案二审辩护人,经由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决定,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委托人构成赌博罪,刑期从五年六个月减至一年九个月,罚金从二万元减至一万元。
冠领律师夏玉双、沈宏梅担任广东广州袭警案辩护人,经由广东省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审查,作出《刑事判决书》,判决委托人获刑六个月,低于同案两被告人的八个月和七个月。
冠领律师张弦担任广东深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辩护人,经由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对委托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予以释放。
运营 | 王琳莉
审核 | 姚晓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