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金管局公布 Ensemble 项目新阶段,以支持代币化存款及数字资产的真实交易
11 月 3 日消息,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在金融科技周致开幕词时,阐述“金融科技 2030”愿景,目标将香港发展为稳健、有韧性及具前瞻性国际金融科技枢纽,并聚焦 4 大重点领域,涵盖超过 40 个具体项目。其中提到金管局亦将促进金融代币化(Tokenisation)及推动蓬勃的代币化生态系统,金管局会带头为资产代币化作示范,如将代币化政府债券的发行恒常化,并同时探讨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代币化的可行性。
金管局宣布推出 Ensemble 项目试点计划,以支持真实交易,并继续与业界持份者及其他央行合作,培育创新代币化用例。此里程碑标志着香港在将代币化存款及数码资产用于可控的试行环境中进行真实交易迈出重要一步。Ensemble 将于 2026 年持续运行,为下一阶段创新奠定坚实基础。代币化存款交易的跨行结算将首先透过港元即时支付结算系统(RTGS)进行。试行环境将逐步升级优化,以支持代币化央行货币进行 24/7 全天候结算,推动香港更广阔的代币化生态系统的持续发展。
2. 香港证监会允许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与海外平台共享挂盘册并设补偿机制,并拟扩大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产品与托管范围,放宽 12 个月往绩要求
11 月 3 日消息,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发布两份通函以便利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接通全球流动性及扩大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范围方面。
《有关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共享流动性的通函》,允许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与合资格海外平台营运者整合挂盘册以共享流动性,实现跨平台对盘与交易执行。平台须采用 DVP 货银两讫、日内结算与未结算交易上限监控,并在香港设立不低于上限规模的储备基金及保险/补偿安排以覆盖结算资产风险。市场监察须统一实施并可即时向证监会提供交易与客户数据。面向零售前需充分风险披露并取得客户选择,同步申请书面批准,附加条款及条件。
《有关扩展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产品及服务的通函》拟扩大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产品与服务。一是修改代币纳入规定,向专业投资者提供的虚拟资产(含稳定币)不再要求 12 个月往绩;持牌稳定币可向散户发售且豁免该要求。二是明确平台可分销数字资产相关产品与代币化证券,并可为客户在托管人处开立信托/客户账户。三是允许通过有关联实体托管未在平台交易的数字资产,须遵守现有指引与风险管控;代币化证券托管可个案豁免第二阶段评估。
政策影响分析:香港金管局的 Ensemble 项目推动代币化存款及数码资产真实交易进入制度化试点阶段,为未来构建覆盖资金、资产与结算的全链条代币化体系奠定基础。香港证监会通过扩大平台权限、改善流动性机制与强化托管安排,使香港的虚拟资产市场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具备更高的开放度与国际连通性。稳步拓展市场流动性及商业产品与服务,是推动香港数字资产生态系统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以上举措将进一步增强香港在全球数字金融领域的制度优势,巩固其作为中国国家金融开放“沙盒枢纽”的战略定位,并为内地后续在代币化、数字资产监管领域的制度迭代提供可借鉴的政策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