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数据局、省投资促进局、贸促会云南省分会、云南广电台、云南广电传媒集团、云南机场集团,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金融监管局、昆明海关、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云南省商务厅
2025年12月3日
云南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44号)、《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商服贸发〔2025〕186号)等工作要求,聚焦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促进传统服务贸易与新兴服务贸易协同发展,推动服务贸易规模扩大、结构优化、业态创新,形成多点支撑、特色鲜明的云南省服务贸易发展体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
充分学习借鉴现有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省市经验,支持昆明市申报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为全省服务业开放提速加力,夯实全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基础。认真落实国家《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要求。〔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推动旅行服务贸易发展
聚焦“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加强入境旅游宣传推广与精准营销,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推出一批主题旅游精品线路。谋划京滇、沪滇、闽滇、浙滇等“一程多站”入境旅游产品线路,支持西双版纳、普洱等州(市)开发中老铁路跨境旅游列车配套产品,满足游客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提升入境旅游便利化水平,深化文化旅游国际交流合作。吸引知名电商平台在云南落地旅游相关应用场景,引导企业以南亚东南亚市场为重点拓展旅行服务贸易业务。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自驾车出入境和人员出入境旅游审批手续。(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商务厅、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昆明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运输服务贸易发展
持续推进与周边国家交通运输领域交流合作,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国际道路运输常态化运营机制,推动中老泰、中老柬及中越跨境直达运输常态化、规模化运营,探索中缅直达运输通道,全面提升大湄公河次区域运输网络互联互通水平。开展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加快跨境多式联运发展,优化成本效率,降低企业跨境物流成本。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和规则衔接、检验检测结果互信互认,推动中老铁路“一地两检”尽快落地。围绕中老铁路“黄金线路”建设,进一步加强国际客货运输服务能力,支持沿线州(市)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跨境物流枢纽,打造中老铁路运输服务品牌。持续推进国际航空货运机场体系建设,有序增加国际航线航路和航空服务内容。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鼓励企业开展跨境运输服务,打通跨境物流“最后一公里”。(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云南机场集团、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昆明海关、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和教育服务贸易发展
积极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和省级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培育更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扩大出版物出口和版权贸易,鼓励优秀电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品、原创游戏产品出口,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积极拓展海外演出市场、游戏市场,支持州(市)依托特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展演品牌。鼓励省内高校结合学科特色,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学术文化交流和留学生培养体系,营造国际化教育环境,吸引外国学生来滇留学。探索拓展中外合作办学渠道及模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拓宽教育服务市场。(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牵头,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云南广电台、云南广电传媒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健康及医疗服务贸易发展
加强医疗卫生对外交流合作,提升辐射周边国家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鼓励探索医疗健康与跨境旅游、文化、教育等产业多元融合发展模式,促进医疗健康领域服务贸易加快发展。加强国家级及省级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丰富中医药服务线上应用场景。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为境外消费者提供特色健康服务。推进多层次的医学国际教育合作,吸引国外学生来滇接受医学学历教育、短期培训、临床实习以及医疗康养体验等服务,支持省内医学院校赴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境外办学。(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牵头,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数字服务贸易发展
建好用好昆明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等关键性数字基础设施,鼓励发展数字游戏、数字音乐、直播、短剧等数字产业,探索建设出海综合服务平台,拓展南亚东南亚数字市场。在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有关规定前提下,支持企业、科研机构便利高效使用网络开展国际贸易和学术研究,参与国际竞争。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完善跨境电商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线下产业聚集、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展示中心,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供应链。(省商务厅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数据局、省投资促进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金融服务贸易发展
优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完善外汇管理措施,提高服务贸易领域对外投资的外汇业务便利度。扩大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跨境使用,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适应服务贸易特点的金融服务。优化出口信贷,运用多元化金融工具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预期收益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等方式促进技术成果转化运用。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加强对服务出口认定的业务指导,为服务出口提供更全面的风险保障。(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牵头,省商务厅、云南金融监管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
促进技术、知识、数据、人力资源等要素跨境流动,加快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大力发展法律、管理咨询、研发、工程设计、检测认证、知识产权评估等高附加值服务业。推动境内外专业机构加强合作,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管理及咨询服务机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农业服务贸易发展
用好多双边合作机制,推动农业政策沟通与发展战略对接,宣介云南农业发展成效。通过展览展示等活动,扩大高原特色农业影响力,提升云南高原特色农业软实力。提升农资、农机、农业信息、农产品流通等服务水平,推进农资、农机、农技等出口。鼓励外向型企业丰富农业服务贸易模式。拓展农业科技国际合作网络,推动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服务贸易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扩大优质服务进口
配合国家修订鼓励进口服务目录,推动扩大国内急需的生产性服务进口。聚焦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推动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等优质生活性服务进口。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引入和培育体育对外交流赛事活动,举办涉外电影及广电视听作品展映和交流合作活动,进一步丰富市场供给,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云南广电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服务贸易平台建设
以重点园区、重点产业为抓手,聚焦制度型开放,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服务贸易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保税监管制度,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符合环保要求的“两头在外”检测、维修业务。探索开展飞机零部件、工程机械等入境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引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检测维修服务。(省商务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投资促进局、昆明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外引内培提升服务贸易产业形态
加大对信息技术、研发设计、动漫游戏、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招商引资、引智、引技力度。大力引进国内外服务业领军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在我省设立运营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分销中心、物流中心、结算中心、品牌培育中心等具有贸易营运和管理功能的贸易型总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口岸贸易服务能力
聚焦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口岸运行管理数字化、口岸协同监管精准化、口岸综合服务泛在化、口岸区域合作机制化,在具备条件的口岸推广智慧化应用场景,推动口岸信息化水平提升。进一步丰富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口岸贸易服务能力。(省商务厅牵头)
(十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建立健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机制,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多元解决纠纷,推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商事调解及仲裁机制建设。搭建涉外会谈会晤协作机制平台,用好商事法律合作论坛、商务理事会等多双边对话合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合作。(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贸促会云南省分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拓展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推动传统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发展,为服务贸易发展注入新动能。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提升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催生更多新业态新模式。有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保障措施
省商务厅牵头各州(市)、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定期研究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工作。加强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探索服务贸易全口径统计方法,构建符合实际需求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充分发挥服务贸易中介组织作用,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咨询、争端解决、仲裁调解等法律支持。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助力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单化”推动服务贸易发展,拟定本地区、本部门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年度重点任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及每季度执行情况,于每季度末报省商务厅汇总。昆明市可参照本方案,制定昆明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配套措施。
来源:服务贸易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