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香港 #南向通







(1) 優越「中銀理財」專屬服務條款:
1. 客戶成功開立中銀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投資專戶後,可獲豁免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銀香港」)「中銀理財」服務首24個月「綜合理財總值」要求。由選用或提升中銀香港「中銀理財」服務後第25個月起,客戶需維持「綜合理財總值」達中銀香港指定的金額(現為港幣100萬元)。
2. 「綜合理財總值」定義:
a. 包括客戶名下每月持有以下項目的價值:
(i) 儲蓄及往來賬戶的存款、定期存款的本金、零存整付的已供款金額、投資資產的市值注1(包括證券注2、證券孖展、債券、存款證、基金、結構性票據、股票掛鉤投資、外匯掛鉤投資、結構性投資、投資存款、貴金屬及外匯孖展、貴金屬)、往來賬戶內已動用的透支金額、人壽保險計劃注3、其他貸款注4 的結欠餘額及強積金注5 歸屬權益總結餘的每日日終結余總和的平均值;以及
(ii) 按揭供款金額注6、中銀信用卡注7 的結欠餘額及未誌賬的分期餘額,以及「商業理財賬戶」主戶的「客戶關係值」注8。
b. 客戶的「綜合理財總值」包括其所有單名及聯名賬戶的「綜合理財總值」。每月實際計算時期由上月最後一個營業日起計至當月的最後一個營業日的前一日。
c. 所有外幣結餘以中銀香港不時公佈的外匯牌價折合港幣計算。
d. 有關計算結果概以中銀香港紀錄為準。
e. 有關詳情可向中銀香港職員查詢,或參閱「綜合理財服務」條款、服務條款及零售銀行服務一般說明。客戶可於中銀香港分行索取有關文件或瀏覽中銀香港網頁www.bochk.com取得有關資料。
注1:中銀香港會按個別投資產品計算其每日市值,但不包括已買入但未交收的股票價值,而已抵押予中銀香港的股票價值則計算在內。
注2:本地上市證券(包括港元及非港元結算的證券)、中國A股、美股、指定新加坡上市證券(指定新加坡上市證券按上月底價格計算)。
注3:只適用於中銀香港以保險代理身份分銷的有效人壽保險計劃,詳情如下:
(i) 投資相連人壽保險計劃及香港年金公司承保的「香港年金計劃」以保險計劃中的保單價值計算;其他人壽保險計劃以保險計劃中的保單價值或累積淨已繳保費較高者計算;
(ii) 中銀香港保留不時更新有效人壽保險計劃種類,而不作事前通知客戶之權利。
注4:其他貸款指由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卡公司」)或中銀香港推出的貸款產品,但不包括往來賬戶的未動用透支、按揭貸款和中銀信用卡的結欠及未誌賬的分期餘額。
注5:只適用於由中銀國際英國保誠信託有限公司作為信託人的強積金。
注6:(i) 概不計算任何提前還款金額;(ii)「置理想」按揭計劃按下期每月最低還款金額計算;(iii) 安老按揭計劃則以每月年金金額計算,但不包括首期的每月年金金額。
注7:中銀信用卡為卡公司的信用卡。
注8:只適用於選用「私人財富」/「中銀理財」服務的個人客戶(只限單名賬戶)擁有的獨資公司。該公司須持有中銀香港「商業理財賬戶」,而該客戶已向中銀香港登記將主戶的「客戶關係值」計算入其個人名下的「綜合理財總值」。有關「商業理財賬戶」的「客戶關係值」詳情,請參閱相關產品單張及其服務條款及細則。
(2) 理財通南向通開戶大禮活動條款:
1. 本活動推廣期由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理財通南向通開戶大禮活動推廣期」)。
2. 本活動僅適用於在理財通南向通開戶大禮活動推廣期內首次開立中銀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投資專戶之客戶(指客戶須於 2023年7月1日之前未曾選用或取消中銀香港的中銀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投資專戶),於2023年10月31日或以前透過中銀香港手機銀行/網上銀行進行任何累計等值5萬元人民幣或以上的跨境理財通產品交易(包括基金、債券及定期存款)或貨幣兌換,即可獲得現金獎賞港幣388元 (名額250名),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3. 現金獎賞將於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誌入合資格南向通客戶的中銀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投資專戶。
4. 合資格南向通客戶須於誌入現金獎賞金額時仍持有效中銀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投資專戶,否則相關現金獎賞將被取消。
5. 每名合資格南向通客戶只可享「理財通南向通開戶大禮」活動之開戶獎賞一次。
(3) 人民幣特優定期存款推廣優惠條款及細則:
1. 本優惠推廣期由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9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本活動僅適用於在理財通南向通人民幣特優定期存款推廣優惠活動推廣期內首次開立中銀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投資專戶之客戶(指客戶須於 2023年7月1日之前未曾選用或取消中銀香港的中銀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投資專戶) 。
3. 特選中銀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投資專戶新客戶在推廣期內透過中銀香港網上/手機銀行輸入指定推廣碼,並以人民幣20萬元或以上的「合資格新資金結餘」開立「人民幣特優定期存款」,方可享特優存款年利率如下:
4. 「合資格新資金結餘」是指客戶之即時存款總值與上月月底同一貨幣存款總值對比所增加之金額,扣減當月內同一貨幣已享用所有新資金優惠之定期累計本金金額。定期新資金優惠只適用於單名戶。所有由單名戶持有的同一貨幣種類的儲蓄、支票及定期存款均會計算在內。如對「合資格新資金結餘」的定義有任何爭議,中銀香港保留最終決定權。
5. 每位特選中銀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投資專戶客戶於推廣期內只可開立「人民幣特優定期存款」金額上限為人民幣100萬元。
6. 以上定期存款特優年利率是以中銀香港在2023年7月17日公佈的定期存款年利率為示例,僅供參考用途,實際年利率將根據中銀香港不時公佈的為準。
7. 每筆定期存款只可享上述各推廣優惠一次,日後續期的利率將根據中銀香港不時公佈的利率為準。
8. 存款不可在到期前提取。就通知存款而言,「到期」指您與本行議定的通知期屆滿。中銀香港可准許提早提取存款,但您須承擔中銀香港的損失、開支及收費(金額由中銀香港決定)。即使准許提早提取存款,存款將無任何利息。存款利息只會在到期時支付。原應在非營業日(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到期的存款將在下一個營業日到期。
9. 若中銀香港酌情允許客戶在到期前內提取有關定期存款,客戶將不獲得任何利息,並須按照下列計算方式繳付手續費(取其高者),最低手續費為港幣 200 元:
1. 定期存款本金 x (最優惠利率* - 定期存款年利率) x 尚餘到期日數 / 一年總日數
2. 定期存款本金 x (同業拆息拆出利率* - 定期存款年利率) x 尚餘到期日數 / 一年總日數
*有關利率將按中銀香港不時公佈的利率為準。
10. 上述優惠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4) 人民幣特優定期存款推廣優惠條款及細則:
1. 本優惠推廣期由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9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特選中銀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投資專戶客戶在推廣期內透過中銀香港網上/手機銀行以人民幣1萬元或以上的「合資格新資金結餘」開立「人民幣特優定期存款」,方可享特優存款年利率如下:
3. 「合資格新資金結餘」是指客戶之即時存款總值與上月月底同一貨幣存款總值對比所增加之金額,扣減當月內同一貨幣已享用所有新資金優惠之定期累計本金金額。定期新資金優惠只適用於單名戶。所有由單名戶持有的同一貨幣種類的儲蓄、支票及定期存款均會計算在內。如對「合資格新資金結餘」的定義有任何爭議,中銀香港保留最終決定權。
4. 每位特選中銀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投資專戶客戶於推廣期內只可開立「人民幣特優定期存款」一次及金額上限為人民幣100萬元。
5. 以上定期存款特優年利率是以中銀香港在2023年7月3日公佈的定期存款年利率為示例,僅供參考用途,實際年利率將根據中銀香港不時公佈的為準。
6. 每筆定期存款只可享上述各推廣優惠一次,日後續期的利率將根據中銀香港不時公佈的利率為準。
7. 存款不可在到期前提取。就通知存款而言,「到期」指您與本行議定的通知期屆滿。中銀香港可准許提早提取存款,但您須承擔中銀香港的損失、開支及收費(金額由中銀香港決定)。即使准許提早提取存款,存款將無任何利息。存款利息只會在到期時支付。原應在非營業日(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到期的存款將在下一個營業日到期。
8. 若中銀香港酌情允許客戶在到期前內提取有關定期存款,客戶將不獲得任何利息,並須按照下列計算方式繳付手續費(取其高者),最低手續費為港幣 200 元:
1. 定期存款本金 x (最優惠利率* - 定期存款年利率) x 尚餘到期日數 / 一年總日數
2. 定期存款本金 x (同業拆息拆出利率* - 定期存款年利率) x 尚餘到期日數 / 一年總日數
*有關利率將按中銀香港不時公佈的利率為準。
9. 上述優惠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5) 人民幣靈活高息定期存款 - 推廣優惠條款及細則:
1. 本優惠推廣期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人民幣靈活高息定期存款推廣期」)。
2. 以上定期存款特優年利率是以中銀香港在2023年7月1日公佈的定期存款年利率為示例,僅供參考用途,實際年利率將根據中銀香港不時公佈的為準。
3. 特選客戶在人民幣靈活高息定期存款推廣期內透過中銀香港網上/手機銀行以人民幣1萬元或以上開立3個月的「人民幣靈活高息定期存款(特選客戶)」 (「合資格客戶」) ,方可享以上的特優年利率。
4. 合資格客戶可於開立「人民幣靈活高息定期存款(特選客戶)」起1天(「最短存款期」)後的任何一個銀行營業日透過網上銀行或中銀香港屬下任何一家分行提取部分或全部存款。提前提取款項的利息,將按「實際存款天數」(即由「人民幣靈活高息定期存款(特選客戶)」起息日起計算至提取款項的前一天)的對應存款期及相關年利率計算(各對應存款期的年利率及有關起息日期會於開立定期存款時協定,並將顯示於定期存款確認通知的「存款利率概要」部分),有關利息將於提取存款時一併存入合資格客戶的指定賬戶內。如合資格客戶於「最短存款期」內提取存款,將不獲享任何利息,中銀香港並保留徵收費用的權利。 合資格客戶可於「最短存款期」後多次提取部分存款,惟須符合以下每次最低提款金額及提款後的最低剩餘本金要求:
5. 每筆定期存款只可享上述各推廣優惠一次,日後續期的利率將根據中銀香港不時公佈的利率為準。
6. 存款不可在到期前提取。就通知存款而言,「到期」指您與中銀香港議定的通知期屆滿。中銀香港可准許提早提取存款,但您須承擔中銀香港的損失、開支及收費(金額由中銀香港決定)。即使准許提早提取存款,存款將無任何利息。存款利息只會在到期時支付。原應在非營業日( 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到期的存款將在下一個營業日到期。
7. 若中銀香港酌情允許客戶在最短存款期(只適用於靈活高息定期存款)內提取有關定期存款,客戶將不獲得任何利息,並須按照下列計算方式繳付手續費(取其高者),最低手續費為港幣200元:
1. 定期存款本金 x (最優惠利率* - 定期存款年利率) x 尚餘到期日數 / 一年總日數
2. 定期存款本金 x (同業拆息拆出利率* - 定期存款年利率) x 尚餘到期日數 / 一年總日數
*有關利率將按中銀香港不時公佈的利率為準。
8. 上述優惠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6) 0%基金認購費優惠條款:
1. 推廣期由2023年7月2日至2023年9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基金優惠推廣期」)。
2. 「基金優惠合資格客戶」指於2021年10月19日或以後成功開立中銀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投資專戶,並通過該專戶認購理財通基金(「基金」)的中銀跨境理財通「南向通」客戶。
3. 受本條款及細則所限,於基金優惠推廣期內,基金優惠合資格客戶透過中銀香港電子渠道(即中銀香港手機銀行或網上銀行的理財通專區)或分行(包括電話委辦指示服務)進行理財通基金認購(「合資格認購」),可享0%認購費(「認購費減免」)。
4. 認購費減免優惠不適用於i)認購費低於1%的基金交易;及 ii)貨幣市場基金的認購交易;及 iii)基金轉換的交易。
5. 認購費減免優惠不適用於i)經中銀香港手機銀行或網上銀行敘造的風險不配對基金交易;及ii)容易受損客戶於中銀香港手機銀行或網上銀行敘造的基金交易。
6. 基金優惠合資格客戶須於認購基金時繳付全數認購費。中銀香港會於基金優惠推廣期完結後按條款8把減免認購費退回予基金優惠合資格客戶。
7. 如基金優惠合資格客戶於基金優惠推廣期內已享用此優惠,將不可再享有其他的基金認購費減免優惠。
8. 上述基金認購費減免金額將於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誌入客戶的中銀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港元儲蓄賬戶內,基金優惠合資格客戶於誌入認購費減免優惠時須仍持有有效的中銀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投資專戶,否則此優惠將被取消。
9. 如基金交易並非以港幣結算,有關基金交易金額將按交易當日中銀香港的收市兌換價(以中銀香港公佈的為準)折算為港幣後,再作計算優惠之用,中銀香港保留更改有關交易金額計算方法的最終決定權。相關交易金額以中銀香港的紀錄為準。
(7) 跨境客戶專享手機銀行兌換外幣獎賞 - 優惠條款:
1. 推廣期由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此推廣只 適用於個人跨境客户(指持非香港身份証明文件或非香港居住地址的個人客戶,及在港持非永居身份證,但國籍為中國的內地人士)於推廣期已選用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銀香港」) 的「私人財富」、「中銀理財」、「智盈理財」、「自在理財」服務(「綜合理財服務」)並於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未曾於中銀香港手機銀行兌換外幣(包括買入或賣出任何於中銀香港適用之貨幣) (「合資格跨境客戶」):
3. 合資格跨境客戶須於推廣期內以其單名形式持有的中銀香港港元/外匯寶/人民幣賬戶經中銀香港手機銀行成功兌換外幣達以下指定累計金額,方可獲享手機兌換外幣獎賞(「手機兌換專屬獎賞」):
4. 手機兌換專屬獎賞只適用於經中銀香港手機銀行辦理(a)以港元兌換為外幣的交易、(b)以外幣兌換為港元的交易 及(c) 交叉盤兌換交易(「合資格兌換交易」)。手機兌換專屬獎賞並不適用於開立外幣定期存款並同時敍做的外幣兌換交易。
5. 有關合資格兌換交易的交易日期、時間、兌換率及兌換金額,以及外幣兌換總金額均以中銀香港紀錄為準。有關兌換金額將按交易當日中銀香港的收市兌換價(以中銀香港公佈的為準)折算為港元計算。中銀香港保留修訂任何有關交易金額計算方法的權利。
6. 每位合資格跨境客戶只可獲享此獎賞一次。
7. 此獎賞不能其他外幣兌換獎賞同時享用。
8. 有關奬賞經中銀香港核實無誤後,將於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以現金形式誌入合資格跨境客戶的非不動港元儲蓄或港元往來賬戶內。
9. 合資格跨境客戶於推廣期內及誌入奬賞時,仍須選用其相應的「綜合理財服務」,而有關之非不動港元儲蓄或港元往來賬戶必須保持正常及有效,方符合資格參與此推廣及獲得有關奬賞,否則有關奬賞將被取消。
10. 所有獲贈之奬賞不能轉換其他禮品及不能退回、轉讓,同時亦不可作售賣用途。
一般條款:
上述各項優惠只適用於個人銀行客戶。
上述各項優惠不可與其他非列於本宣傳品的優惠同時使用。
上述產品、服務及優惠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向中銀香港分行職員查詢。
中銀香港保留隨時修訂、暫停或取消上述產品、服務與優惠以及修訂有關條款的酌情權。
如有任何爭議,中銀香港保留最終決定權。
客戶需自行支付下載及/或使用中銀香港手機/網上銀行或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所產生的相關數據費用。
請透過官方軟件應用商店或中銀香港網頁下載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並注意搜尋的識別字樣。
瀏覽人士使用中銀香港手機/網上銀行或流動應用程式即表示同意中銀香港於手機/網上銀行或流動應用程式上不時所載之免責聲明及政策。
如本條款的中、英文版本有歧異,概以中文版本為準。本活動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以此作為法律詮釋。
上述所有獲贈之奬賞不能轉換其他禮品及不能退回、轉讓,同時亦不可作售賣用途。
重要注意事項:
以下風險披露聲明不能披露所有涉及的風險亦不會考慮中銀香港概不知情的個人情況。在進行交易或投資前,您應完全瞭解有關投資產品的性質及風險,並按本身的承受風險能力、財政狀況、投資經驗、投資目標、投資期及投資知識謹慎考慮是否適宜進行交易或投資。倘若您不確定或不明白以下風險披露聲明或進行交易或投資所涉及的性質及風險,請您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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