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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广告语这么经典,可以注册成为商标吗?

我的广告语这么经典,可以注册成为商标吗? 京达商标注册
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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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告语是一则广告的灵魂是诱惑读者的主要工具之一好的广告语可以让人记住并自愿传播同时也对公司、产品形象带来好的

广告语是一则广告的灵魂

是诱惑读者的主要工具之一

好的广告语可以让人记住并自愿传播

同时

也对公司、产品形象带来好的影响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转”,

“益达关爱牙齿更关心你”,

“每个人都是生活的导演”……


经典广告词

你和丈母娘之间的距离,只差一套房

没有,你只能喊阿姨

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就收脑白金 

步步高点读机,哪里不会点哪里,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

··············

那么这些广告语是否可以注册为商标,以防止他人的盗用冒用呢?

        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此外商标局在2005年印发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中提到“非独创的表示商品或者服务特点的短语或者句子,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但独创且非流行或者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那么广告用语作为商标注册,应至少符合4个条件(不考虑与在先权利冲突): 

        1.不能有不良影响;

        2.不能直接表示商品功能或特点;

        3.有显著特征;

        4.是否存在混淆。

   

        广告语注册商标失败案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美丽不打烊”商标申请案中提到,“美丽”和“不打烊”都是常见用语,将“美丽不打烊”这一短语使用于服装商品上,相关公众容易将其作为广告宣传加以对待,因此,“美丽不打烊”不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不具有显著特征。

        广告语注册商标成功案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人生丰收时刻”商标申请案中提出,“人生丰收时刻”属于偏正结构的短语,具有较强的独创性,与酒品行业通常使用的宣传用语区别较大,相关公众能够将该短语作为商标对待,通过其识别商品来源。因此,“人生丰收时刻”自身具有显著性。

        就好像商评委张月梅女士说的那样,商标和广告语就像房子的门和窗一样,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东西,功能用途是各自分明的。虽然门可以透光,窗也可以出入,但没人认为一扇窗出入的多了就成了门。虽然一句广告听多了确实也会与某企业对应起来,起到一点商品来源的识别作用,但也没有人会因此就把广告识别成品牌。比如“just do it”(耐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澳柯玛冰柜)、“只溶在口,不溶在手”(M&M巧克力)等,这此广告词最后还是让消费者想到品牌的名字,而不是这些广告词本身最终成为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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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达商标注册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涉及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国内外注册、续展、变更、许可、转让、争议、复审、答辩、侵权诉讼等知识产权行业相关的业务;同时,本公司还为企业提供海关备案及其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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