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6年第一批八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从11月12日起陆续向被督察地方反馈督察意见。督察反馈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绩、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要求。同时,向被督察地方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根据督察工作安排,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将根据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向社会公开。

(来源:法制日报、人民网综合整理报道;原标题分别为:八个督察组陆续向地方反馈意见、图解: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战绩如何?)

点击“阅读原文”,订阅EHS实时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