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数据显示:通过费减政策,全国创新主体累计节省专利费超过38亿元!凡是符合专利费减条件企业或个人,都可最多可节省85%官费!
下面聚匠为大家整理了2025年专利费用减免的政策要求,备案流程,以及今年7月PCT国际专利更新后,新版专利费用标准。
01
2025专利费减攻略
1.专利费减条件
(1)企业名义: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或新成立不满 1 年;
(2)个人名义: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 5000 元(年 6 万元);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有法人证明文件即可。
2.专利费减减缴的费用
(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4)复审费
3.专利费减比例
(1)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收费的85%。
(2)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收费的70%。(多个专利申请人时每个申请人均需符合费减条件)
4.专利费减需提供的材料
企业名义: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封面页+主表),每页盖公章;
新成立不满 1 年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个人名义: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盖单位公章的上年度收入证明;
(3)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证明(带二维码);
(4)学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在校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生证复印件;
(5)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关于费减备案材料提醒一下:
①个人独资的企业、税务登记过的个体户,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表
②提要的证明材料切勿造假,在2022年下半年,国知局已经与税务局数据打通,开展专利费减申请人纳税信息核验。这一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23年的发布会和报告中都已经官宣过了。这也是从去年四季度,陆续有人收到代办处短信或驳回费减备案,要求提供流水或社保证明。
注:对专利开放许可实施期间的专利年费减缴15%,同时适用其他专利收费减免政策的, 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 但不得重复享受。
5.专利费减申请时点
费减前提: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每年的10月1日起可以办理下一年度的费减备案,费减备案成功后,企业才可以申请费用减缴。
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
· 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
· 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
· 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如果专利申请时没有同时提出费用减缴请求,而在之后希望提出费用减缴请求,需要在费减备案合格后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如果专利申请时没有提出减缴申请,或者专利是受让取得,应当在费减备案合格后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减缴。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如果是电子申请,应提交电子文件;如果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文件应由代理机构签章。
02
专利费减备案流程
step1: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step2:选择费减备案,按要求填写全部信息后上传所需材料(PDF扫描件)
step3:等待审核,通常为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后即可享受备案当年专利费减!
03
2025最新专利费用标准
1.发明专利费用标准及年费
2.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费用标准及年费
3.更新!PCT国际专利申请费用
一、2025年7月1日起执行的人民币标准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2025年7月1日起执行的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人民币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以下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
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标准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上图为自行汇总整理,供参考。
如因汇率波动过大等原因需调整标准将另行公布。
二、适用范围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且收到日在2025年7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申请的国际申请费,以及收到日在2025年7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国际初步审查要求的手续费,适用本标准。
除代国际局收取的费用之外,检索费等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费用标准保持不变,具体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的《专利收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标准》。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费用标准
04
专利费减常见问题
1.专利费减办理后是否还需要办理?
答:费减备案每个自然年度均需进行备案,通常每年10月份之后可办理下一个年度。
2.企业亏损能享受费减吗?
答:当然可以!亏损企业即明确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线上备案时金额按0填写计算。
3.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企业是否可以办理费减备案?
答:可以!只要在中国大陆进行纳税的企业并符合上述条件,同样可以进行费减备案,享受费用减免政策。
4.私立医院等是否符合费减备案要求?
答:盈利性的医院若为企业性质且正常纳税,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即满足费减条件,非盈利性的医院注册为事业单位或非盈利性科研机构等,则直接满足费减条件,无需提供纳税证明。
5.申请人更名后是否需要重新备案?
答:需要,申请人更名后需要将专利办理系统进行更名,重新备案时需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并加盖公章。
6.专利费减备案常见退回原因有哪些?
答:1、扫描件上的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或公章不清晰、不对应。2、税款所属期有误,即非年度纳税表或提供的纳税表年度有误。3、税表上缺少税务章(广东等)或缺少可扫描的税务局二维码(北京电子税务局)。4、公章不完整或纳税申报表主表页未盖申请人公章。5、个人申请人收入证明真实性存疑(需补充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以及银行代发工资的流水等证明材料)。6、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过有效期。7、扫描件公章为黑白色,非红色公章。
如果您有任何专利相关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聚匠知识产权将竭诚为您服务!
编辑:聚匠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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