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女士没有料到婚后的生活竟然一地鸡毛,她回想当初与丈夫恋爱时你侬我侬,如今却闹到离婚的地步,心里好不难过。
三年前,李女士初识王先生时,被他帅气的外表迷住了。王先生明明可以靠脸吃饭,还那么努力上进,一下子吸引了李女士。
李女士不顾家人反对,非要嫁给正在创业的王先生。李女士的父母就这么一个女儿,怕她嫁过去后吃苦,准备了20万元压箱钱作为嫁妆,另外陪嫁了一辆价值约30万元的车。
俩人婚后不久,王先生做生意急需一笔钱周转,便开口问李女士要这20万元。李女士觉得父母给的压箱钱,不能轻易动用,王先生认为这是他们的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可以动用,为此双方起了争执,要离婚分割嫁妆。
嫁妆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还要结合实际情况,再做认定。
随着物价的上涨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女方的陪送嫁妆和男方的订亲彩礼越来越贵重,但现行法律对“嫁妆”却没有明确定义和规定,一旦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闹离婚容易产生争议。
任战敏律师建议夫妻双方就“嫁妆”归属及时明确约定,最好能列个明细清单共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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