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DS法规与标准全球合规指南
覆盖国际运输、化学品安全与多国法规要求的专业解读
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制定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橙皮书)、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ICAO TI)、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 DGR)、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以及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等国际标准[k]。
中国现行相关法规主要包括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和GB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k]。欧洲执行基于GHS的CLP法规((EC)1272/2008),取代原有指令体系;美洲地区中,美国遵循29 CFR1910.1200及加州Prop. 65等法规,加拿大采用CPR-WHMIS,墨西哥依据NOM-018-STPS-2000;亚太区如澳大利亚执行[NOHSC:2011(2004)],韩国和日本分别制定KSM 1069:2006和JIS Z 7250:2005标准[k]。各国均要求生产商或供应商提供MSDS(或SDS),以确保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中的合规与安全[k]。
MSDS适用于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包括美洲(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欧洲(欧盟)及亚太(中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等,服务机构可支持28种语言版本的编制,满足不同市场的进口与运输合规需求[k]。
该文件主要适用于被分类为危险品的物质或配制品(依据67/548/EEC或1999/45/EC指令)、含高关注度物质(SVHC)、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物质(PBT)或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物质(vPvB)的产品[k]。此外,化工品、日化产品、塑料橡胶、电池、文具玩具等非强制但常因客户需求而编制MSDS,旨在保障供应链各环节的安全与合规[k]。
MSDS编写遵循GHS框架下的16项核心内容标准,涵盖化学品成分、理化特性、燃爆风险、毒理数据、环境影响及安全操作指南等[k]。各国采用本地化标准:美国为ANSI Z400.1,加拿大为CPR-WHMIS,欧盟依CLP法规,中国执行GB13690-2009和GB15258-2009,澳、韩、日则基于GHS建立本国规范[k]。专业机构可提供符合REACH-GLP、ETC等要求的MSDS,并支持GHS合规转换服务[k]。
MSDS编制流程由专业服务机构执行,包括委托方填写申请表、提交样品(如需)、接收报价并付款、审核草稿文件、确认内容后出具正式版本并寄送发票[k]。整个过程基于委托合同,强调客户对技术内容的最终确认,确保文件准确反映产品特性[k]。
常规编制周期为2-3周,具体时长视客户确认效率及是否需要样品分析而定,可与服务人员沟通调整安排[k]。
费用包括检测费用和咨询服务费,根据产品复杂程度和服务内容确定[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