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友律师解读跨境电商“新政”
专业背景与服务领域
刘友律师曾就职于某直属海关及海关总署监管司、政法司,负责贸易管制、海关立法和贸易政策合规审核等工作[1]。其参与过多项海关相关立法的起草与审核,并担任多起行政复议案件的听证人。
刘友律师目前面向全国客户提供走私犯罪辩护、跨境电子商务、行政案件以及关务合规咨询等综合法律服务。
“新政”解析
刘友律师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了对“新政”的理解:
一、跨境电商“新政”简介与对比
- (一)进境物品监管原有规定:涉及行李、邮寄及快件监管要求。
- (二)进口货物与原邮寄物品监管规定对比图:
通过图表展示了两种监管方式的主要差异。 - (三)跨境电商及其相关“新政”:
全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B2C)进口税收政策。
该政策对跨境电商企业的税务合规性提出了新要求。
注:文中图片均来自刘友律师演讲PPT。
[1] 根据文章中的背景介绍内容改写并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