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1日起
厦门落户条件有变化
满足一定期限的
住房租赁、居住登记和社保缴费
就可以落户厦门啦!
有小伙伴问
厦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线上+线下办理全攻略来啦!
有需要的来看看吧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2.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3.承租房屋不存在以下情况:
(1)属于违法建筑的,存在违法改建、扩建的;
(2)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
(3)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4)被查封、异议登记的;
(5)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6)已办理居住权登记的。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2.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可通过调取电子证照方式获取);
3.出租人及承租人身份证件。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2.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可通过调取电子证照方式获取);
3.出租人及承租人身份证件(委托办理可提供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关注【厦门本地宝】公众号,在微信聊天框回复【备案】即可获取授权委托书模板下载入口);
5.受委托人身份证件。
目前,厦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支持线上与线下两种办理渠道
市民可根据自身情况
选择最便捷的方式办理
线下备案方式为携带材料,就近前往厦门市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1.市政务办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厅8号窗口
2.集美区办理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3楼16-20号社会民生综合窗口
3.海沧区办理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滨湖北路9-1号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5、36号窗口
4.同安区办理地点: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8-30号无差别综合窗口
5.翔安区办理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四楼2、3、4、5号经济民生综合窗口
线上备案方式分为PC端与手机端两种方式。
PC端通过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或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
手机端通过“闽政通”APP进行办理。
也可以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关注“厦门本地宝”
在聊天框回复【备案】获取
线上办理入口、备案记录查询入口等信息

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操作步骤
1.进入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
(https://fwzl.szjj.xm.gov.cn:8101/),点击右上角“登录”,通过省数字身份管理服务平台或闽政通登录。
图源:厦门税务微服务,下同
2.点击“我要备案”,进入合同备案界面,选择备案类型。
3.选择备案类型后,系统会跳出备案须知界面,确认备案须知后,选择房屋所在行政区。
4.点击“点击上传”“调取电子证照”导入相应的文件上传。文件上传成功后,已上传文件会显示文件名称。如有其他资料需要补充,可在“其他材料”清单中增加,最后选择“提交”即可。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操作步骤
1.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https://www.fujian.gov.cn/so/s?s&tab=bsfw&qt=%E6%88%BF%E5%B1%8B%E7%A7%9F%E8%B5%81%E7%99%BB%E8%AE%B0%E5%A4%87%E6%A1%88&areaCode=350200)
根据备案类型,点击“办事指南”。
2.根据房屋所在行政区,点击对应的“办事指南”等待跳转,点击“我要申报”,选择“服务地址”,待自动跳转登录界面,扫码登录即可进入备案界面。
3.系统跳出备案须知界面,确认备案须知后,选择房屋所在行政区。
4.点击“点击上传”“调取电子证照”导入相应的文件上传。文件上传成功后,已上传文件会显示文件名称。如有其他资料需要补充,可在“其他材料”清单中增加,最后选择“提交”即可。
1.打开“闽政通”APP.左下角选择“本地”,办事城市选择“厦门”,搜索框搜索“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点击“办事”。
2.在相应备案类型下,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所在行政区。
3.在确认备案须知后,选择房屋所在行政区。
4.点击“点击上传”“调取电子证照”导入相应的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已上传文件会显示文件名称。如有其他资料需要补充,可在其他材料清单中增加,最后选择“提交”即可。
(一)线下查询
线下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各社区“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打印,或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岛外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打印。
(二)线上查询
线上通过“闽政通”APP、
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登录本人账号打印。
市政务咨询电话:0592-7703203
集美区咨询电话:0592-6680551
海沧区咨询电话:0592-6899576
同安区咨询电话:0592-7558070
翔安区咨询电话:0592-7688038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