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越南MIC认证标签要求

越南MIC认证标签要求 深圳中科为检测服务
2025-12-05
15
导读:根据法令43/2017/NĐ-CP,产品标签必须包括强制性信息,如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原产地和安全警告
根据法令43/2017/NĐ-CP,产品标签必须包含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原产地及安全警告等强制性信息。

产品标签的强制性内容

依据越南第43/2017/NĐ-CP号法令,产品标签须包含以下基本信息:

  • 产品名称:清晰标明,便于消费者识别。
  • 责任方信息:负责产品的组织或个人的名称与地址,确保可联系。
  • 原产地:明确标注生产地;若无法确定,则注明最后加工地。
  • 生产日期与有效期:按日、月、年顺序标示;若标注保质期,应注明自生产日起的时长。
  • 安全警告:对存在潜在风险的产品,需提供明确警示。
  • 标签语言:所有信息必须使用越南语(由进口商负责)。
  • 标签形式:可通过印刷、书写、绘制或附加标签等方式呈现于产品或其包装上。

制造商的责任

制造商或品牌所有者在产品出口至越南前,须在产品上加贴原始标签,内容包括:

  1. 产品名称
  2. 原产国(如“在...制造/组装”)
  3. 外国制造商或相关实体的全称、简称或品牌名
  4. 若原始标签未包含制造商完整信息,须在随货文件中提供全名及地址

进口商的责任

进口商在产品进入越南后,须加贴越南语子标签,方可销售。若原标签非越南语,子标签必须包含:

  1. 产品名称
  2. 进口商(责任人)的名称与地址
  3. 原产国
  4. 根据第111/2021/ND-CP号法令附录1要求,电气电子产品还需标注:
  • 生产年份
  • 主要技术参数
  • 警告信息
  • 使用与维护说明
  • 如为翻新产品,须明确标注

电气电子产品的合格标志

ICT标志(由越南MIC监管)

  • 由进口商所有并注册至VNTA
  • 与“进口商”关联,而非产品本身
  • “NAME”可为公司名、品牌名或简称,“CODE”为VNTA颁发的管理代码,非证书编号
  • 无需贴于原标签,可置于子标签
  • 不允许多个进口商共用同一标志,避免冲突
  • 目前不支持电子标签形式

CR标志(由工业与贸易部等多部门监管)

  • 代表“产品”符合标准,与进口商或认证机构无关
  • 认证机构可附加品牌名或证书编号,但仅使用标准CR标志亦合规
  • 因与产品绑定,制造商可直接贴于原始标签

能效标签(由工商部监管)

  • 由进口商负责加贴
  • 须完成能效合格声明程序后方可贴标
  • 可在清关后、销售前贴于产品
  • “能效识别标签”(三角形)无进口商信息,制造商可预贴于原标签
  • “能源效率比较标签”(矩形)含进口商信息,建议由进口商自行加贴,尤其适用于多进口商情形
  • 允许以电子形式展示能效标签

进口产品标签合规流程图示

说明:

  1. 符合性标志可在完成清关、销售前由进口商加贴。
  2. 进口商名称与地址可在清关完成后、销售前填写。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深圳中科为检测服务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内容 502
粉丝 0
深圳中科为检测服务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总阅读5.8k
粉丝0
内容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