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不保货物:
·现金、支票、票据、单证、证件、有价证券、信用证、文件、档案、账册、图纸、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艺术品、工艺品(包括各类雕刻、编织、刺绣、古董、字画、瓷器、玉石、盆景、摆件等等)、金银、金银制品、纪念币、珠宝、首饰、钻石、玉器、贵金属、稀有金属,文物古玩、钱币等其他价值无法确定或者保险期间内价值变化较大的货物;
·名贵木材(如紫檀、黄花梨、红酸枝等)为原料的家具;单件价值超过RMB5万元的高档家具、高档装饰品、高档家居用品;
·乐器、单价超过RMB1万元的手表;
·大豆、鱼粉、菜籽饼、地瓜干、花生、各类粮食、饲料、原糖等有自燃特性、易腐易蛀货物;
·动植物、畜产品;海货、鲜活货、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花、运输过程中需要温控或对运输有湿度要求的货物;
·各类药品(包括中西药、血清、疫苗、血液制品等);
·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卫星、武器弹药、军用品;
·玻璃、陶瓷、灯具、大理石、太阳能设备、液晶显示设备等易碎或含有易碎部件的物品;
·中国大陆境内无修复或定损技术能力和相关配件的精密仪器或设备;
(注:任何仪器或设备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视为精密仪器或设备:a.运输过程中对该仪器或设备的平衡、稳定、防震、防尘、搬运倾斜角度等有特殊严格要求;b.仪器或设备受损后无法在国内进行检测,或定损,或维修的货物(包括从国外聘请人员进行修复以及从国外引进产品以进行修复);c.单件仪器或设备货值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钢材、水泥、大宗散货(包括但不限于:矿石、矿砂、镍矿、煤炭、油类、液体化工品、木材、原木、其他粮油类、纸浆);
·大型港口机械设备、大型铸件、发电相关设备、风力发电机所使用的主机及叶片、及其他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超限货物;
·飞机等各类航空航天设备、器材;轮船、游艇等水上运输工具;成品车(商品车)、工程机械车辆、集装箱箱体、火车机车;
·赠品、赔偿物资、援助物资;
·舱面货(集装箱运输方式除外);
·裸装或散装运输货物【凡没有外包装以及仅用塑料膜(包括缠绕膜、气泡膜及类似材料)、塑料袋包裹的货物(包括机器、设备等),均视为裸装货物】;承保基本险或平安险。
·返修、在用货物、旧货、二手货品;
普通集装箱货车运输、全封闭厢式货车、平板车、高栏车、飞机、火车、集装箱船舶、
如涉及进出口海运,承运船需符合《协会船级条款2001/01/01》的限定,且非集装箱船舶船龄在20年以内(含)
如涉及国内水路运输,沿海内河船舶须为500总吨以上(含)、船龄20年以内(含)的有自航自运能力的钢质适航船舶。
附加条款:
协会船级条款(01/01/2001);
协会放射性污染物、化学、生物、生化和电磁武器除外条款;
协会计算机攻击除外条款;
制裁除外条款;
运输终止条款(恐怖主义);
传染病除外条款;
机械、电气、电子紊乱除外条款;
附加无人照看除外条款;
附加包装完好条款;
附加神秘失踪除外条款;
电池自燃和爆炸除外条款;
随着货物运输保险的风险越来越大,保险公司控制的越来越严,大家在投保时注意查看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