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修复政策详解
随着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纳税信用管理体系初步构建,良好的纳税信用状况可以为纳税人带来实惠,反之则会受到限制。纳税人可通过主动纠错方式修复信用。
什么是纳税信用修复?
纳税信用修复是指从2020年1月1日起,当纳税人发生失信行为并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后,可调整其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信用。
哪些项目可申请修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明确19种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失信行为可申请修复,包括15项未按期办理事项和4项直接判D级情形。
符合什么条件可申请修复?
- 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申报、缴税、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
- 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且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
- 履行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
如何最大限度地修复信用?
越早补救,加分越多,信用损失越小。
- 情形一: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或缴纳税款,若涉及金额不超过1000元且在30日内及时补办,则可全额恢复扣分。
- 情形二:应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
- 情形三:非正常户纳税人应履行法律义务,经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状态后可申请修复。
如何及何时申请修复?
申请期限:
- 情形一:纳入评价的可在次年年底前申请;未纳入的无需申请,税务机关将自行修复。
- 情形二:可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前申请,重新评价信用级别但不得为A级。
- 情形三:一个纳税年度内仅能申请一次。
申请方式:
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
附: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
详见附图。
温馨提示:
- 申请人需对纠正失信行为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发现虚假承诺将撤销修复并扣分。
- 信用修复前提是对评价结果无异议,如有异议应先复评再申请修复。
- 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