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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速递】欧盟化妆品边界手册重大更新!自美黑浓缩液、口腔喷雾、纹身淡化产品分类被重新定义

【法规速递】欧盟化妆品边界手册重大更新!自美黑浓缩液、口腔喷雾、纹身淡化产品分类被重新定义 美妆出海合规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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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于2025年8月发布了其重要的指导文件——《化妆品法规应用范围边界手册》的5.5版本。距离上一次更新(2025年1月)仅过去数月,此次的修订再次反映了欧盟对新兴产品和市场趋势的密切关注。

本次更新重点厘清了海娜轮廓膏、自美黑浓缩液、部分口腔护理产品以及纹身淡化产品的属性界定。您的产品是否会受到影响?让我们为您一一解读。



1. 新增:海娜轮廓膏 (Henna Contouring Paste)



在进行海娜(Henna)染眉或染唇时,消费者会使用一种膏状产品涂抹在眉毛或嘴唇周围,形成一道“屏障”,以防止海娜染料溢出造成意外着色。

最新指南明确:

这类海娜轮廓膏符合化妆品的定义。

判定依据: 该产品被涂抹于人体外部(皮肤),其主要功能是保护皮肤免受意外着色,这属于化妆品的功能范畴。



2. 新增:自美黑浓缩液/滴剂 (Self-tanning Concentrates)



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新型自美黑产品:浓缩滴剂。消费者在日常使用的面霜或身体乳中滴入几滴该产品,混合后再涂抹于皮肤,以达到美黑效果。

最新指南明确:

这类自美黑浓缩液或滴剂属于化妆品。

判定依据: 无论是直接涂抹于皮肤,还是在使用前与另一化妆品(如面霜)混合,其改变肤色的目的都使其符合化妆品的定义。

合规要点: 手册特别强调,此类产品的标签上必须提供清晰的使用说明,指导消费者如何正确混合与使用。



3. 新增:口腔滴剂、喷雾或凝胶



口腔护理产品是化妆品还是药品?这个边界一直较为模糊。本次更新针对声称具有清新口气、维持口腔黏膜健康等美容功能的滴剂、喷雾或凝胶类产品,给出了更清晰的判定标准。

最新指南明确:

如果某款口腔产品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则可被视为化妆品:

主要功能明确为美容目的(如清新口气)。

产品不以部分或全部吞咽为目的,并且标签上有明确的警告信息来证明这一点。

标签上指导用户吐出或漱掉任何多余的产品。

产品设计上不会在唾液中溶解或通过黏膜吸收。

不满足以上任何一点,产品则可能被划分为其他类别(如食品、药品等)。



4. 更新:纹身去除与淡化产品 (Tattoo Removal and Fading Products)



之前的手册主要针对“纹身去除”产品,而新版手册将范围扩大到了包含“纹身淡化”宣称的产品。

最新指南明确:

重申: 通过笔或设备注入真皮层以去除或淡化墨水的产品,不属于化妆品。

澄清: 局部涂抹于皮肤表面的产品,如果其声称的效果(例如通过去角质或美白皮肤)不涉及药理、免疫或代谢作用,那么这类产品可能被视为化妆品。

重要提醒:最终解释权归各成员国主管机构

需要强调的是,《边界手册》是一份指导性文件,旨在统一欧盟各成员国的理解。然而,对于每一个具体的产品,各国家/地区的主管机构仍然保留进行个案评估和最终分类的权力。

主管机构在做决定时,会综合考量产品的成分、外观、使用方式、使用说明以及《边界手册》中发布的各项指引。



实务启示



此次修订体现了欧盟对 新型产品形态与跨领域功效宣称 的监管关注。企业在研发或上市前,应重点关注:

标签与宣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定义;

使用说明和警示语是否清晰;

产品是否涉及药理、免疫或代谢作用。



参考资料



European Commission. (2025). Manual of the Working Group on cosmetic products (sub-group on borderline products) on the scope of application of the Cosmetics 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 (Art.2(1)(a)).

EUR.lex (2009). 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Cosmetic Products.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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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合规分享 | 涵盖东盟(泰国、越南、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 | 14年经验,本地化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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