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作为2024年全球前十五大经济体,人均GDP超3万美元,同年中韩双边贸易额达2.33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9%,韩国稳居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这组贸易数据的背后,实则是技术与知识产权的深层交织。
自2001年中日韩三国专利局建立审查信息共享等合作机制以来,区域知识产权协作持续深化;2024年5月,三国领导人更在第九次三边会议中签署《中日韩知识产权合作十年愿景联合声明》,明确将合作拓展至AI、IoT、专利信息公开利用等前沿领域,并推动"中日韩+X"模式向区域扩展。这一升级标志着知识产权合作正从制度对接升维为驱动区域创新的"隐形基建"。
以下是韩国商标转让的材料、流程等介绍。

商标转让申请流程
审查期
根据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的实务要求,在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时,必须提供以下核心文件,并附带公证/认证手续:
1、商标转让协议(Deed of Assignment)
· 明确标示商标号、类别、转让人/受让人信息及签署日期
· 必须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签字
· 需公证(Notarization):为确认转让人的真实意愿和签字有效性
2、转让人身份证明(Nationality/Business Certificate)
· 若转让人为自然人:提交护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
· 若为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
· 公证要求:身份证明需要由当地的公证机构认证
(公证说明:一般规定由当地的公证机构 + 外交认证或领事认证,中国贸促会的公证或认证文件亦可接收。)
3、其他材料:
· 商标转让申请书
· 若由代理人提交:代理委托书,用于授权代理办理相关手续。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并缴纳费用后,会收到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
形式审查: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若文件有误,KIPO会发出补正通知(限期内答复)。
审查通过后,KIPO正式登记变更商标权人并公布变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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