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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进出境的你,可能见过这样一个表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你知道这个表应该怎么填写吗?收藏此文,你一定用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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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事项
常驻人员、外国籍非居民长期旅客、来华定居旅客、中国籍非居民长期旅客、高层次人才及其他人员,可从海关总署官网上自行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填写。
外国籍非居民短期旅客、中国籍居民长期旅客、中国籍居民短期旅客、留学回国人员及其他人员,需至现场海关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四联单填写。
注:中国驻外使领馆馆员进境自用车辆可以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并需注明车辆的牌名、型号、车架号、排气量等信息;中国驻外使领馆馆员进境个人物品按照中国籍居民长期旅客身份进行申请,需至现场海关领取四联单填写。
申请人姓名(中英文)
Applicant' s Name (Chinese and/or English)______________
按照有效护照/通行证上填写,且需要填写全名。
居留证件号码
Residence Permit No. ______________
• 为公安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号码。
• 其中,填写四联单的申请人无需填写。
身份证件号码
ID No. ______________
•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证》号码。
• 其中,填写四联单的申请人无需填写。
需根据物品名称选择填写。其中,
• 空调应申报功率;
• 电视机、显示器应申报荧幕尺寸;
• 冰箱、红酒柜应申报容积数;
• 存储器应申报容量等。
要与所在机构名称保持一致,仅常驻人员需要加盖机构签章。
常见
问题
在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时,不仅会出现填制错误,海关关员还经常发现申请材料不全、提交单证错误等情况。
海关的一线关员们从日常作业中总结了一些常见问题解答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58号)。
· 【适用人群】
“非居民旅客”是指经公安部门批准进境暂时或连续居留,期满后仍回到境外定居地的外国公民、港澳台地区人员、华侨;
“中国籍居民旅客”是指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有效旅行证件出入境的旅客。
转自海关发布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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