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5号|海关总署关于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全面实施通关征税便利措施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5号|海关总署关于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全面实施通关征税便利措施的公告 厦门外代报关行有限公司
2017-11-09
0
导读: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5号

戳上面的蓝字关注我们哦!



2017年第55号

  为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建设亚洲葡萄酒贸易及集散中心的目标,根据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于2010年签订合作安排,为经香港输往内地的葡萄酒提供通关征税便利措施(以下简称便利措施)。便利措施已陆续在深圳、广州、北京、上海和天津等5个口岸实施。为进一步发挥便利措施作用,提升通关效率,同时配合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经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协商,决定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全面实施便利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1月9日起,便利措施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海关所有口岸。

  二、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货物的数据及资料,已由香港备案葡萄酒出口商通过《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通关征税便利措施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备案,并经香港海关审核备案的,可以享受内地海关给予的通关征税便利措施。内地进口商在申报进口相关葡萄酒货物时,应在进口报关单“备注栏”填报“便利措施备案编号”。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11月8日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厦门外代报关行有限公司
自1998年启航,隶属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是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通关服务商,立足通关、仓储与运输服务,致力打造全球物流综合服务平台,涵盖综合物流、大宗商品通关、国际展会物流、船舶通关代理及关务咨询等综合服务
内容 695
粉丝 0
厦门外代报关行有限公司 自1998年启航,隶属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是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通关服务商,立足通关、仓储与运输服务,致力打造全球物流综合服务平台,涵盖综合物流、大宗商品通关、国际展会物流、船舶通关代理及关务咨询等综合服务
总阅读53
粉丝0
内容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