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客按规定向酒店支付了房费,双方就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旅客据此享有人身财产受安全保障的权利。旅客的财物在酒店这一特定场所被盗,是与酒店本身防盗措施不力、管理不善有关,酒店方面是有过错的,其违反了法定义务,构成了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公安部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
因此,如果旅客住酒店时财物受损,经营者应对旅客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旅客可以依法向酒店索赔,追究酒店的违约责任,要求其为自己的财物被盗损失承担应有的法律赔偿责任。
编辑整理 朱景芳

